请问原政策是否还在执行,谢谢?(参保的职工和居民可与本人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签订服务协议的期限为一年。协议期满后不变更医疗机构的视为续签服务协议;需要重新选择医疗机构的,可在当年12月份到新选定的医疗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内的门诊医疗费,每次个人负担30元,30元以上的医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
市人社局[2017-11-22 10:47:53]
网友您好,对于门诊统筹报销相关政策,目前城镇职工有关政策还在执行,城镇居民有关政策已经取消。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