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2019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批土建施工项目比选公告
2019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批土建施工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一、 采购内容
1.1 实施区域:包括石河子市辖区、下野地区域、莫索湾区域、沙湾区域;
1.2 计划工期: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相关工作具体要求执行;
1.3 预估规模:本项目施工费用约270万元(含税,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1.4 比选范围:2019年石河子铁塔新建、改造项目土建施工采购,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新建站塔、机房土建及机房装修、抱杆安装、机房改造加固、护坡、围墙、手孔、地坪、新建塔接地网建设、非标铁塔安装(含材料)等;
1.5 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1.6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1.7 集中比选合同有效期:本项目签订框架协议,协议时间从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
1.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9 标段划分及中选原则: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4名中选人,按实施区域共划分4个份额,应答人最多中1个份额,每个中选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份额 实施地点 区域划分描述 预算金额(含税,万元)
份额1 沙湾区域 沙湾县片区 88
份额2 下野地区域 下野地片区 73
份额3 石河子市辖区 石河子市区 63
份额4 莫索湾区域 莫索湾片区 46
合计 270.00
注:1)本项目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及中选意向书的优先顺序依次确定中中选份额的中选候选人。2)在合同签订前,如某一份额的中选人放弃中选权利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对中选人的中选份额进行调整,份额分配调整原则:按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是否愿意承接该份额为中选人(若承接须同时放弃原中选份额)。
1.10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应答人在本项目应答时须提交一个折扣n(n≤1),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二、 资格条件
2.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须具有经营范围许可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单位,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应答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若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截图。
2.3应答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2.4应答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6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备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或采购订单签署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相关业绩,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以框架下所属采购订单及发票凭证累计计算框架协议金额)业绩累计达到2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清晰的合同/框架协议复印件及发票等材料,包括合同/框架协议首页、金额页、签章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盖章)等关键页,要求能体现具体金额,如合同为框架协议,以框架下所属采购订单及发票累计计算框架协议金额,须提供清晰的与上述合同/订单相对应的发票凭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2.7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并且同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2)专职安全员: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本项目须配置不少于5人的项目团队,至少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技术工程师(具备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名具有电工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有登高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项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提供所有项目团队人员的资质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等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8信誉要求: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2.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11其他要求: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待查)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 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各应答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的行为,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三、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四、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月19日下午19时00分至2019年1月23日下午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所需上传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本项目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8日10时30分〕
联系人:许 工
手 机:18210363551
邮 箱:xc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