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公司擅自对业主们进行断水

陈先生来电反映,蕉城区闽东西路天福苑已经被自来水公司断水两天,据了解是物业公司单方面拖欠自来水公司费用,可业主们都有按时缴纳费用,这样的做法根本不合理,这么热的天气让大家如何生活?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协助处理。
市信访局:
关于12345政务服务平台陈先生ND16082300023诉求件于2016年8月25日已收讫,情况反馈如下:
蕉城区闽东西路天福苑小区按总表收费,目前未实施“一户一表”收费,用户的水费由物业抄表收费。该小区物业已拖欠我公司水费48多万元(不含违约金),请业主督促物业公司及时将水费上缴宁德水务,否则我公司将采取停水措施。
特此反馈
中闽(宁德)水务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6日
(宁德市自来水公司于 2016-8-26 08:45回复)
2016年9月2日,我局接到12345政务网诉求件,编号为ND16082300023,闽东西路天福苑小区业主小区阳光物业公司擅自停水事项。经调查核实,现做出如下答复:
经了解天福苑小区水费由阳光物业有限公司代收代缴。部分业主拖欠大量水费,导致累积欠缴水费巨大。经核对大概欠水费金额约十万。2016年8月4日物业公司和中闽水务有限公司签订《天福苑水费分期缴纳协议》约定:8月20号前缴2万,以后每月20号缴2万,在11月20号结清10万欠款。拖欠水费正在逐月缴交中,目前已经恢复供水。
我局督促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助物业公司催缴水费,及时申请水表“一户一表”改造。
(蕉城区建设局于 2016-9-8 09:2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