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本事借的钱凭什么要还?我通过法院起诉,追回了借出去的5000元

各位有没有借钱给朋友,然后你失去了这个朋友,也失去了钱的经历?
我有。并且上了法院。最终追回了欠款5000元。
这次的经历发在朋友圈后收获无数共鸣,看来欠钱不还的现象实在是太普遍了,
就写这个吧!
很久没写文章,排版估计会很混乱,求轻拍!
首先,根据时间,讲述一下大概的事情经过。
2016年1月中旬,一个朋友(以下简称某a)提出找我借5000元,我通过支付宝把钱打了过去;
2016年3月,开始催要欠款,但某a一直不还,微信不回但正常发朋友圈;
2016年7月开始,某a微信已经没有任何回复,朋友圈也对我屏蔽;
2017年2月末,我前往武进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
2017年3月初,收到ems传票显示4月11日开庭;
2017年3月上旬,一个自称某a丈夫的男人打电话过来,说想“见面谈谈”,被我录音+拒绝+拉黑。
ps:对方自称是“在常州南大街派出所上班”
2017年3月下旬,收到ems传票显示改成4月20日开庭;
2017年4月20日,我到庭参加庭审,某a未到庭,缺席审理;
2017年5月中旬,法官说某a的丈夫愿意到法院当面还钱,本人拒绝,坚持走诉讼程序;
2017年5月下旬,法官说某a的家人已经把5000元交代法院,要求我去撤诉并领取。
一开始我是拒绝的,但咨询了律师后,准备撤诉+拿钱。
2017年5月26日,我前往法院办理撤诉程序,拿到了5000元,事件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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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要点:
关于律师关于费用关于取证关于为什么某a会主动还钱(最重要的一点!!!)
关于律师:事前咨询过律师事务所,代理费是3000元起步...... 所以放弃找律师,各种事情自己做。不过都很顺利,因为法院有免费的律师提供咨询服务,指导你如何填写各种材料。(不知道其他法院有没有,具体可以打电话给当地法院问一下) 关于上文说的5月下旬咨询的律师,是在网上找的律师咨询,只收取少量咨询费。
关于费用:因为金额小、适用简单程序,法院总共收了我25元。加上来回油钱什么的总开销不超过100元。武进法院门口免费停车这个赞一个
关于取证:我提供了如下证据: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 没了。(当时没有打欠条)
关于为什么某a会主动还钱:如果走正常的审理持续,某a必定败诉。如果某a败诉后依然拒不还钱,我可以申请法院将某a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俗称的老赖名单),直接影响如下:人民银行征信上留下记录,影响今后购房购车等贷款;影响(可能是禁止)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名字、照片等信息会在常州的电视台、公交车等地方上播出(失信被执行人曝光系统)。下面是一个新闻图作为举例。
所以,某a主动还钱,我猜可能也是咨询过律师,得知情况后做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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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说一下详细具体的流程,
为了起到“教程”的作用,以下文字会有些啰嗦,没有遇到欠钱不还事件的看官请直接略过文字,只看图片~
另外有话要说在先,我遇到的情况属于金额小(只有5000元)、被告是自然人、被告有偿还能力、被告能够联系的上,这种情况99%能把钱追回来。
如果欠款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对方一穷二白(无可执行资产或已转移)、对方是企业,或者对方已经跑路,本文就没有参考价值了,请一定要及时联系专业律师或公司进行处理,第一时间申请财产保全。
步骤一、收集起诉所需证据、材料。
主要需要
被告人(欠你钱的人)的名字、身份证号、手机号、地址信息,到时需要填写的;证据。 有欠条最好,没有的话,对话记录+转账记录也行。
我当时就是把某a的各项信息、微信截图、支付宝截图打印出来,直接带去法院的。
步骤二、把起诉材料交到法院。
首先,你要确定法院的管辖权。
“欠钱不还”属于【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解释。
简单的说,管辖法院为:1.被告所在地管辖法院2.原告所在地管辖法院
比如你在上海向北京的朋友转账借款1000元,理论上,可以去北京起诉,也可以在上海起诉。 不过这一点我无法100%确定,所以务必事先打电话咨询当地法院“12368”,说一下具体情况等待确认后再前往法院。
你需要带去法院的东西如下:1.身份证 2.证据 3.黑色的笔 4.一些零钱
民事诉状:这个我在网上搜了一下,好像各地的诉状格式并不是统一的,所以现场填写就行了,在法院有一个像银行一样的柜台,在柜台上取表格,按照柜台上张贴的案例进行填写即可。为了避免人多的时候抢笔用,建议自带一只黑色的笔(不能是其他颜色的)。填好之后会需要复印若干份,法院会有提供复印服务,准备的零钱就是用来付复印的费用的。证据(比如我的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截图打印在a4纸上)。注意这个请打印3份带去法院,2份交上去,1份自己留着,到时庭审时候会用到。如果有录音录像之类的,可以刻一个光盘过去,成本最低...当然u盘、sd卡之类的也是可以的,注意证据一定要多多备份,存电脑、存云端、发email给自己以保存在邮箱等等。
其他还有身份证及复印件之类我记不清了,这个不需要提前准备,去了现场填写/复印就行。
确定管辖权没问题之后,法院会收下你的材料,让你去交费。交费窗口可以刷卡。
下面是我提交的诉状和证据。写字太丑了就马赛克掉吧....
对方隐私部分也已经马赛克。
后面一切顺利,交了材料后工作人员问我是否需要调解,我选择不调解。
交费刷卡交费25元,回家等法院传票。
交费的时候看到一个人把成捆的现金交到窗口.... 不知道是什么费用,如果是诉讼费的话,算下来案件的标的是几千万.........
步骤三、等法院传票通知开庭日期
首先必须说明....这个等待过程务必淡定...毕竟我也是在法院实习过....
2013年的时候,我实习的法院的案件已经积压如山了,从收材料到开庭一般要3个月+
下面是在朋友圈看到的图.... 排号单上就直接注明了需要排队3个月
也正因为如此,我上面提到了只有我遇到的这种“对方绝对有偿还能力”的,才适合自己走诉讼程序。
要是金额大,或者对方是公司,三个月时间完全足够转移资产或者跑路了。
然而武进法院非常神奇..... 2月28号交的材料,3月初我就收到ems的快递,里面是法院传票和案件受理通知书。
这效率简直逆天.... 本市的朋友如果以后需要打官司,武进法院又有管辖权的话,首选武进法院吧!
紧接着发生一件事,算是大插曲吧。
收到传票的几天后,估计对方也收到了传票。接到了一个自称“某a的丈夫”的男人的电话,语气像是气炸了,说想要“约出来和我谈谈”。
我告诉他“法院见”,对通话进行了录音,并把此事报备到当地派出所,后来拉黑了他。
我觉得,他可能心理想的是“凭自己本事借来的钱,凭什么要还?” 所以气炸了吧。
所以,欠钱者确实是大爷,要钱的时候他会不理你,追的凶了比如去法院起诉了,他会威胁你。
据办案法官说,对方自称“在常州南大街派出所上班”,法院传票也是寄送到南大街派出所的。
作为一名警校毕业生,我想,如果对方是名警察,这应该就是【警界败类】了吧,这种人也配做人民警察?对得起人民警察的身份么?
步骤三、开庭审理
说回诉讼的事情,3月下旬的样子,我再次收到ems寄来的法院传票,显示开庭日期改成了4月20日。打电话问了办案法官,说是一直联系不上对方,最近才好不容易联系上了,进行了传票的寄送。所以开庭日期要后延。我不清楚是对方是因为知道在法律程序上必须确保传票送达,还是本来就打算逃避此事,总之非常不配合法院的文书送达。后来也因为送达问题,迟迟未有判决。
因为4月20日要出庭,4月19日我本来准备早点睡觉以免错过时间,结果看了一下传票上显示的时间是4月20日的下午,一阵惊喜!像我这种没有上午的人,简直是一个福音!
我提前到了法院,看到有一群学生集体到这边来,估计是旁听吧.... 想起了学生时代...
为是走简单程序,这个法庭的名字就叫“速裁法庭”(然而并没有当场判决.....)
法庭面积不大,估计标的较小的案件都是在这边审理的。
第一次做上了原告席,必须拍照留念!
不出所料,之前说“我一定会来的”的自称某a丈夫的男子并没有到庭,根据程序,缺席审理。
和之前网上看到的攻略一样,民间借贷纠纷的案子,基本上被告都是不会出席的,但是完全不用担心,对方不到场也可以做缺席审理,只要你提供了充分的证据,一般法院都会判你胜诉的。
庭审过程不到半个小时,主要是核对案件相关信息,已经让我当庭举证(证明对方确实欠我钱)。
除了前面说的打印在a4纸上的截图,我还当庭出示了手机微信上的相关聊天记录,自带笔记本电脑打开支付宝网站,查到相关转账记录,法官对我的电脑屏幕进行了拍照。(我也搞不清支付宝手机端转账记录保存多久,2月份搜集材料的时候还能在支付宝app上查到转账记录,到了4月就显示无记录了,必须通过电脑版才能查到,这就是为什么我自带了电脑出庭)
庭审很快结束,结束后法官让我等待电话通知。
步骤四、等待法院通知
开庭之后一段时间我就暂时淡忘这件事情了,因为我天真地以为肯定会胜诉,然而....
然而,到了5月中旬,一天我打电话给法官询问案件进展,法官表示“送达有问题”,说联系上了某a但某a说不知道要开庭。 当时我就
后咨询律师,了解了什么叫“送达”,也确实因为这个原因,无法直接判决。
但是法官说:某a的丈夫说愿意到法院当面还钱
我当然拒绝,坚持要走审理程序。
法官说:你这不是浪费司法资源么,对方都愿意还钱了你还想怎样?
但我坚持要走审理程序,法官说那好吧我来做公告。
这边的“送达”与“公告”,都算是法院的专业术语吧,我也是后来才研究知道的。
送达有“邮寄送达”与“公告送达”等方式,我本案中,我已经拿到ems来的传票,就视为“邮寄送达-成功”。但对方那边,法官说某a从来没接过法院电话,一直都是自称某a丈夫的男子接的电话,后来法院根据该男子的要求将传票寄送到了常州南大街派出所。虽然从逻辑上,某a肯定知道了此事,但是由于某a在4月20日后始终坚持说不知道有此事,所以法官认定送达有问题,迟迟未判决。
很多情况下,被告是不会乖乖收法院传票的,那我们就没有办法了吗? 并不是,上面说了,除了“邮寄送达”,还有一个是“公告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由此可见,采取公告送达,有严格的程序要求,根据该条款的规定,法院送达诉讼文书,若存有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可适用公告送达。(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至第九十一条规定的送达方式,即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简单的说,就算欠你钱的人无法联系上,你照样可以起诉他并正常判决。 只是时间上需要多60天的公告期。
也就是说,我之前参与的庭审差不多是无效的(我不确定是不是这样,但感觉上是这样,因为根本无法作出判决)。现在需要再次公告送达,等公告满60天后,再次开庭。
这时候可能要问我了:对方都愿意还钱了,你为什么还坚持要开庭?
答:因为我的主要目的不是想要回钱,我希望某a能有败诉记录,进而影响人民银行征信,让某a自食欠钱不还的恶果。 惩治老赖,从我做起,巴扎黑!
步骤五、拿到归还的钱款,事件完结。
2017年5月下旬,再次接到法官电话,告知说某a的家人已经把5000元交到法院,让我前往法院撤诉+拿钱。当时我第一反应还是拒绝,但是法官态度好像很坚决。挂了电话,我又咨询了律师问能否坚持起诉,律师回复我的原话如下:
“这个不行~法院直接判已归还欠款 驳回起诉”
那好吧,既然程序上只能到这样了,那我就去撤诉+拿钱吧。
2016年5月26日,是一个艳阳天,我独自前往法院,找到了办案法官,在撤诉材料上签字,去窗口领取了5000元的支票,去银行把支票兑现,事件完结。
总结:
遇到欠钱不还的“朋友”不用慌,法律帮你追回欠款借钱给别人一定要转账,不要现金,并且保留证据,这个应该比打欠条容易多了吧?不要随便借钱给别人。做到这点什么事都没有。深有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