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秀山庄1#楼电梯存在安全隐患

灵秀山庄1#交房到现在频繁的坏,安全都没有保障,一到下雨天就进水,底下都生锈了,不能老是排水,清理脏物吧,请领导们可以问一下我们的电梯因为开发商当时设计的问题现在坏的太频繁,万一出点什么事情,能否与开发商协调如何给我们处理,顺便跟进处理进度、要不答应了,就会没有下文
经了解:该小区1#电梯所使用的是奥的斯电梯,开发商采购该电梯使用前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2013年电梯年检合格。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与电梯维保公司签订一年期限维保合同,(合同期为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合同期出现问题应由物业公司联系电梯维保公司进行维修。该小区业主反映电梯存在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关于电梯安全检测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时,相关业主应当及时维修养护,其他业主应当给予配合。相关业主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直接按照业主公约的约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代为维修养护或者采取应急防范措施,费用由相关业主承担。我局现已责成该小区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电梯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并建立电梯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小区业主电梯使用安全。
(蕉城区建设局于 2014-8-13 08:2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