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份证被有关部门回收了,这合理吗?


我的身份证2017年9月底到期,七月底我去重新照了身份证。交了20块钱但我的身份证被有关部门回收了,最近两个月没办法使用身份证,于情于理,合法吗?
“keymail”网友:
您好!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居民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可到当地派出所或县公安局颁证办进行办理。按规定,公安户籍办证窗口应在居民领取新证时再收回旧证。如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存在不规范的行为,请您联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系电话:4255078)告知您的身份信息及办证日期,我局将责令办证窗口尽快退还您的身份证。
下一步,我局将对公安户籍办证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严格按照相关户政规程开展工作,确保更好地为广大群众做好服务。
给您造成不便请谅解!如您还有疑问,欢迎致电我局详细咨询,联系人:王传强,联系电话:4251161。
犍为县公安局
2017年8月30日

楼主啊,潜规则就是这样的吧。按道理是发新证时收回,但是办事人员图方便先收了。你就不会说你的身份证丢失了所以补办吗?哈哈
“keymail”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经收到,我们将对您所反映的情况在一个工作日内作出具体回复,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犍为县公安局
2017年8月30日
可能各地的规矩不一样。我上个月也是身份证到期了去重新办的,交了四十,办的快件,10来天就到了。而且人家民警也没收我的旧身份证啊。说是给我,可以暂时证明我的身份。本来就过期的了他没必要收吧。
当时不交就按照掉了来办,交钱20元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