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中方县老田溪村的低保和易地搬迁合理合法吗?

其一.按照中方县的文件规定,有房有车的不能享有低保,可老田溪村真正该评低保的没有资格享受,倒是有房有车的被评为低保的大有人在。
其二.按照文件规定,有房有车的,被评为低保的不能作为异地搬迁对象,结果有的为了享受这一政策,把车上到别人名下,车倒是照常开。评为低保的也作为异地搬迁对象。请问合理吗?
印象湘西:不一定 贴主,你说的事情如果是真实的话,你可以去扶贫办举报。低保和贫困对象是有区别的,低保不一定是贫因对象。低保不能享受易地安置政策,贫困对象是可以的。再说最近一次贫困对象认定增减是在16年的5月份吧。如果别人是在16年5月份后买房买车哪只能说他现在达到脱贫条件咯。2017-02-19 13:31:14

中方网宣办:回复网友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向县扶贫办反映
2017-02-20 10:26:56

中方网宣办:  根据网友“絮儿abcd”反映的关于《请问中方县老田溪村的低保和易地搬迁合理合法吗》一事,中方县蒿吉坪瑶族乡党委、政府组成了以纪委、民政、综治和司法等部门工作人员的调查小组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我乡对低保的申报是严格按照县、镇(乡)、村三级评定程序进行评选。
2013年,我乡在全乡范围开展了低保“回头看”活动,杜绝了有车有房被评为低保的现象。对于网友所反映“有车有房的被评为低保的大有人在”,经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未发现网友所反映的现象。在此希望广大群众到乡政府对有车有房的低保户进行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后,一律取消。
二、根据《中方县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
经乡、村两级申请,在2016年4月、9月全乡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单元格,只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经过户主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签订协议程序才能享受易地搬迁政策。2015年2月、10月和2016年5月,我乡建档立卡贫困户经过3次“回头看”,杜绝了有车有房被评为建档立卡扶贫户的现象。对于不符合贫困户条件者,请广大群众积极到乡政府进行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后,一律取消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格。
在此感谢网友“絮儿abcd”对我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中方县蒿吉坪瑶族乡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8日
2017-03-01 16: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