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规划局领导: 眉山检察院后面,鹭湖国际小区,很多一楼业主私自、违规圈地,搭建私家花园,严重损害其他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一、开发商无权对公共绿地进行处分,包括买卖、转让、授予等。 第二、小区绿地,属于公共部分,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楼业主无权圈占,搭建私家花园,既不合法,也不合规,更不合理。 第三,物业公司对此严重失职,不管不问,推卸责任,与违规业主沆瀣一气,狼狈为奸。苍天有眼,我交了物管费,我的合法权益却得不到保障,请有关部门领导主持公道。 手机非本人,02838165998联系电话属于该小区物业公司电话,请领导有空帮忙处理处理。感谢。感谢党。感谢人民政府。感谢人民公仆。
网友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责成物业公司加强小区服务管理,发现占用绿地私搭乱建现象要及时阻止,无力阻止的及时上报园林绿化部门。同时,责成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权益。 根据《眉山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占用园林绿地,圈建私家花园等问题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建议您通过园林绿化部门解决该问题。感谢您的问政,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16-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