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你们好。我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入职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祥公司”)售后服务部。2016年11月末,国祥公司无故停用了我的CPC(国祥公司商务协作系统,网址:http://oa.ekingair.com/),致使我本人无法发送内部邮件报备,发起流程等。必须由同事张成铭代为。我多次联系主管领导国祥公司区域服务经理金立干,未果。2016年12月22日,国祥公司全国服务经理卢怀玉微信告知我准备离职,其时我是在工伤病假期间(工作中扭伤了脚踝请了病假)。2017年1月12日,卢怀玉手机联系我说,国祥公司与我解聘,工资开到1月底,春节上班后办理离职手续。其后至3月6日,从未有国祥公司任何人员与我联系协商解聘事宜和办理离职手续。2017年2月20日查询银行卡(国祥公司在18日后发工资和报支补贴),只有一笔975元的入账。我的合同工资是4250元。手机联系卢怀玉,他承认是扣发了我的1月份工资和11、12月的报支补贴,他说这是公司规定,要我签署离职协议后再补发给我。我不同意他的说法,言明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是《劳动法》规定的,这是违法行为,希望他与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解决,补发给我所拖欠的工资和报支补贴。2017年3月1日,我仍未收到所拖欠的工资和报支补贴,这时距离国祥公司拖欠我1月份的工资已超过了一个月。我再次手机联系卢怀玉,他仍以公司规定为由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我多方联系试图找到国祥公司法人、董事长陈根伟或其他相关负责人沟通解决,未果。2017年3月2日,我通过省人社厅网站举报了国祥股公司的违法行为。2017年3月6日,一个自称是省人社厅工作人员手机联系我的当天,卢怀玉突然主动手机联系我,他之后国祥公司投资兼公共关系部经理郝恩君又手机联系我,询问事情的原委,说事情今后就由他来负责处理解决。查看国祥公司通讯录没找到人力资源相关的部门或工会组织。我向他提出要求国祥公司就是否给我交纳了社会保险给出答复(国祥公司一直说给我办了社保卡,但扣押在公司里,可我未能在网上查到我的社保交纳信息)。2017年3月10日,国祥公司补发给我了部分所拖欠的工资和报支补贴。2017年3月15日,在国祥公司仍拖欠我工资和报支补贴,未就是否给我交纳了社会保险给出答复的情况下,郝恩君要我就解聘协商达成一致,我未同意,他告知我国祥公司不再会与我协商解聘事宜。2017年3月22日,我到省人社厅准备举报国祥公司,一位自称是国祥公司新招聘来的人力部经理吕斌手机联系我,询问事情的原委,说事情今后就由他来负责处理解决。之后就杳无音信,一周后我连续三日打其手机,不接。2017年3月31日,国祥公司以莫须有的17年2月1日后旷工五日为由,按所谓的公司员工手册规定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与国祥公司签订的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合同。工作任务是派工的,即由国祥公司服务文员通过叫“维大师”的APP派工,在未与我就解聘达成协商一致情况下,2月份起国祥公司单方面停止了向我派工工作。工作报备是通过微信,在未与我就解聘达成协议一致情况下,2月份起国祥公司服务经理将我移除微信群,服务经理和文员也删除我的微信朋友。以上原因致使我无法提供正常的劳动关系。到目前为止,国祥公司仍拖欠我的工资和报支补贴,未就是否给我交纳了社会保险给出答复。并且也未就解聘达成协议一致,也未办理离职手续。根据以上情况,我还应算做在职员工,应该享有员工工资奖金、五险一金等待遇。但国祥公司并未缴纳我2、3、4月份的五险一金,也未支付我工资。近日,我查询到国祥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的4280元工资为基数支付给我劳动报酬和参保,而是在未告知我的情况下,一直以3750元为基数支付和参保的。还有,自我入职以来国祥公司从未支付过我任何加班费,以16年11月份为例,30天都在工作,含八天周末,一天未休息,但国祥公司未支付给我一分钱加班费。因此我举报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和报支补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保等诸多违法行为,希望人社厅对国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保护我一个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保留有与上述人员的微信记录、电话录音等,需要时我会提供给相关机关作为法律证据。另外,我查询到2015年末2016年初期间,国祥公司已有过一桩未与员工协商一致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违法案件,并二审判决败诉。如有需要,会一并提供。
5月8日下午电话联系单鹏,其反映情况我们作初步核实,本人也可就反映内容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人事仲裁部门申诉。本人表示满意。
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