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虞论坛网名“晓得宝贝”)是上虞金色家园的一名普通业主,前年装修时发表在装修版块的帖子还置顶在版主推荐里,去年入住后,发现小区洁净,保安负责,绿化成荫,风景秀丽,每每在小区散步时,很是开心。然而入住才一年多,到今年就风波不断。业委会成立了又解散,解散了又成立,现在新的业委会在10月11日又重新成立了,离滨江物业三年合同到期还有二个多月的时间。第一步,确定中止和滨江的续聘,这个暂且不说,已成事实。第二步,改选新物业。对此,我有三点置疑,放到论坛上让广大有识之士评评理,出出主意:
1,业委会里有一个副主任是我们小区的建设商,亚厦房产(开发商)的,因为成立业委会之后亚厦房产不用再每年补贴物业105万,所以质疑他加入业委会的目的性;
2,业委会里另外一个副主任是地平线物业的,而且这次地平线物业参与了本次投标,她同样是招标领导小组的成员,这不是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吗?这要我们怎么心服啊?
3,报名参加投标的一共是6家企业(后附图片),为什么留下三家二级物业资质企业,而剔除了绍兴怡美居,绍兴新家园,宁波新上海国际(一级物业资质)这样的优秀企业,理由是他们是非本地企业。 这个理由我们也不服,滨江物业也是非本地物业,服务质量有目共睹啊。
我们去社区反应,社区说你们找建设局去,我们去上虞区建设局,人家说业委会是社区牵头成立的,有问题找社区反应,这是个无限死循环啊,种种暗箱操作,利益纠结真的没有办法了吗?普通业主的权利谁来维护啊!这周末就要选出新物业,迫在眉睫,而我们才刚知道!
一级资质的物业现在有很多了
一切自有公论:我把论坛里热心网友的帖子精华汇聚如下,以供大家参考!
1如果业委会肯定是按规定程序进行选举的,那么为什么有这么多业主反映没有收到信息、接到通知,投到选票呢?是不是工作严重不到位?让社区主任把选票拿出来小区门口晒一晒!
2、为什么原来选出的各楼代表,在新业委会代表中没有废除,明显是原来人马重新搓麻将嘛!
根据《物权法》第76条第3款之规定,业委会是由全体业主选举产生,而不是业主代表选举产生。
3、按《招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可一业委会成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为什么这种违反现象堂而皇之的存在呢?连法律都不遵守,程序规定会正常,以后小区交给你们,我们会放心?
4、所谓业委会拟不经业主同意擅自剔除资质高的物业公司,降低物业档次,不是直接侵害业主决定权,想降低小区的档次吗?《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5、业委会从2015年6月折腾到11月,这么长时间为什么不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最有说服力的,而想方设法不到半年就建立了2届业委会,这么多精力放在业主大会上该有多好,一切不都解决了吗,也不明白相关部门为什么不要求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呢,其中原因是不敢不会还是不愿,天知地知!
赞同楼主观点!想看看楼主“发表在装修版块的帖子”,麻烦给个链接,谢谢。
楼上,貌似我没在装修版块有帖子,请查实是关于什么主题?
业委会是吃力不讨好的活
“---前年装修时发表在装修版块的帖子还置顶在版主推荐里,---”就是这个啊,楼主不是自己说的吗?
有什么稀奇,袍江某小区的人还做出拿私人利益损害全体业主的下流龌龊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