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政府违反民意强行在嘉兴市会展路257号大华城市花园进行所谓海绵城市改造

尊敬的省长: 嘉兴市政府未经大话城市花园小区居民同意,强行在小区建设海绵城市工程,请省政府予以制止。理由如下:一是市民多次打12345市长热线反应相关问题,明确反对在本小区进行海绵工程改造,但是接电话的服务人员却说不接受相关问题的反映,这是强奸民意,不知这样的市长热线是否还要存在的必要?二是大华城市花园的海绵城市改造方案从未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而强行进行推动,前期未对相关方案进行详细的告知(如将方案实施细则分享到小区业主的微信群或QQ群号),纯粹是为了政绩工程,没有推广的必要。三是大华城市花园没有必要进行海绵城市的改造。大华城市花园建设时间10年左右,各类基础设施完善,排水系统良好,从未发生过水涝的事件,同时大华城市花园绿化很好,拥有大量的草坪充分吸收降雨,根本就没有建设海绵城市的必要;建设海绵城市将减少绿化,甚至将一些成年的树木移走,破坏绿化水平(其他小区发生过这类事件,工程队将树木变卖为私利)。四是截止目前嘉兴市在各个小区进行的所谓海绵城市改造没有得到应有的效果。周边的小区,如蓝天佳苑,施工了半年时间依然是半拉子工程,不仅破坏了小区已有的基础设施,将成年的树木变卖,同时影响小区居民的出行,与最初预想的效果存在严重差异。五是住宅小区是全体业主花费个人收入购买的合法居住地,内部绿化设施和公共绿地是全体居民的私有财产,包括政府在内的任何机构都没有权利在未征求民意的情况下进行破坏。同时大华城市花园的业主委员会未能正真反映基层民意,成为利益机构的代言人(基层社区、物业公司等),未能体现业主的意见,在这个过程中未能正真将业主的意见反映到上级部门,请省长明查。 本人作为有十几年党龄的共产党员,遵纪守法,但是当看到自己的家园在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被破坏,实在没有办法,才反映到省长信箱,请省政府明察!
李先生你好,收到你的来电信访单后,我局立刻联系建设单位长水街道讨论研究信件中反映的问题,并做好以下工作:一、暂缓施工进场,并由街道及社区将加强沟通和宣传,正确告知来信者海绵城市改造是切实解决雨污串管、停车困难及景观提升问题的民生工程,纠正其可能对海绵城市的不全面的理解。同时将适时安排居民业主参观周边改造好的小区现状,争取理解和认同;二、进一步合理优化方案,合理减少海绵设施的开挖量和改造量,并充分考虑居民业主的实际需求,做好小区整体环境的提升工作,尽量在满足居民需求的同时减少施工影响。此外在后期施工过程中,我区将加强施工监督管理,杜绝不文明施工的情况,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谢谢!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交通局 2017/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