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查证以权谋私、强权强霸强侵强夺责任田

领导你好!
本人付冬香,杉山镇坝塘村少丰组人,家中责任田无故被村民彭冬福,彭仁华侵占,几次请经管局彻查无果,请领导能予以彻查!!
自1989年落实责任田三十年不变,我家四又三分之一人扣除折扣田,落实3.08亩责任田和若干旱土,2008年换发经营权证时仅1.92亩责任田(1999和 2008年责任田换证,未通知本人确权)。
2016年指界责任田时示通知本人。
组长彭冬福,全家四又三分之一人承包责任田3.08亩,2008年换以承包经营权证为4.27亩。
我组责任田自承包后未作任何调整,其他人家的责任田均无变化,唯组长彭冬福家增加了1.19亩,而我家则无故被强权侵夺了1.16亩。村民彭仁华强侵强夺了我0.28亩旱土。
本人自2008年后多次请求被归还被占责任田遭拒,本人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向各级有关部门信访反应多次,至今无果,本人丈夫不幸病逝,孤儿寡母,无能无力争夺,今特再次申请各级有关职能部门,严惩村民强权强霸强侵强夺的侵仅责任,维护弱势公民的正常权益,归还本人的承包责任田(1.16亩和0.28亩)。
请求领导能尽快彻查此事,关爱弱势公民。
您好,来信收悉并转交杉山镇人民政府办理,现回复如下:
收到来信后,我镇高度重视,对其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现就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付冬香,女,杉山镇坝塘村人,农业户口,身份证号码:432501196210145025。
二、主要诉求
请求查实责任田被扣要求返回。
三、调查核实情况
坝塘村少丰二组在1999年进行承包田分配时是按当时的实有人口进行分配的,人均0.66亩。当时,付冬香户共计人口3人,付冬香、彭政国(付冬香丈夫)、彭欣(付冬香儿子)。由于彭政国系国家工作人员故不能参与分配,所以只有付冬香和彭欣2人符合承包田分配。同时,彭政国父母把自己2人1.32亩承包田摊分给了3个儿子,所以付冬香户共计分得1.75亩承包田。2008年组上没有重新分配,只是对1999年登记时的折扣部分进行了完善,故登记为1.92亩。到目前为止,付冬香户的承包地一直未变更。
四、处理意见
(一)付冬香所反映的1989年承包地3.08亩,没有根据不符合事实,不存在承包田被扣的事实,不予支持。
娄星区政府 2017-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