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市纠风办、市执法局(忠门镇“两违”抢建违建严重)

10月和11月份,北岸开发区忠门镇“两违”抢建违建特别严重!这几天,我们就看到21户正在抢建:如后坑村正在抢建户的有:何金森、何庆煌、何德元、吴春九等正在抢建,有些已开始抢建2层了,有的快4层了,特别是最近抢建更疯了!北岸执法局、忠门镇人民政府和土地部门存在严重不作为!
还有:安柄村潘厝自然村就有7户正在抢建!
忠门国土所已对后坑村何金森、何庆煌、何庆煌、何德元、吴春九、何金銮、吴金和等户违章建房行为进行制止并发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分别为莆国土资执停201451088号、201451087号、201451158号、201450781号、201451453号、201450779号),对上述部分户主无视法律威严,继续实施违法建设行为,忠门国土所已多次巡查制止并及时上报忠门镇政府请求牵头组织强制拆除行动。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莆委办[2012]54号)文件精神,将积配合忠门镇人民政府开展“两违”专项执法行动。(国土资源局北岸分局于 2014-11-27 11:19回复)
经调查:
一、针对反映后坑村的情况:
1、何金銮、何金龙,后坑村3组村民,2户联建,建房性质为翻扩建,房屋共用地面积约为240平方米,现状为2层。忠门镇“两违”办于10月9日、10月13日对该户进行执法制止并发放停建通知书,目前该户已停建,并已向忠门镇提交建房申请材料,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依法依规审核建房审批材料。
2、何庆洪(煌),后坑村4组,建房性质为翻扩建,用地面积约为200平方米,现状为5层。忠门镇“两违”办于10月9日、10月15日对该户进行执法制止并发放停建通知书,目前已停建。
3、何德元(何子林),后坑村4组,建房性质为翻扩建,用地面积约为150平方米,现状为5层。忠门镇“两违”办于10月9日对该户进行执法制止并发放停建通知书,目前已停建。
4、吴金华,后坑村7组村民,建房性质为翻扩建,用地面积约为130平方米,现状为2层。目前该户已停建,且已向忠门镇提交建房申请材料,忠门镇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依法依规审核中。
5、吴春九、吴金富,为后坑村7组村民,2户合建,建房性质为翻扩建,用地面积约为240平方米,现状为5层。忠门镇“两违”办于7月9日、10月9日对该户进行执法制止并发放停建通知书,目前已停建。
二、针对反映安柄村的情况:
1、陈春松,安柄村7组村民,建房性质为新建(非耕地),为村内统一规划,联建收费所建房屋。用地面积约为320平方米,现状为2层。忠门镇“两违”办于10月14日对该户进行执法制止并发放停建通知书,该户于10月14日停建至今。
2、陈亚新、陈建伟、陈新棋,3户联建,安柄村8组村民,建房性质为翻扩建,用地面积约为300平方米,现状为4层(含地下室)。忠门镇“两违”办多次对该户进行执法制止并发放停建通知书,目前该户已停建,并已向镇提交建房申请材料,忠门镇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依法依规审核中。
3、陈燕玉、陈燕青、陈尾妹,3户联建,安柄村11组村民,建房性质为翻扩建(备注:有拆除部分旧房,没有旧房土地证,但有相关收款发票),用地面积约为300平方米,现状为3层。忠门镇“两违”办多次对该户进行执法制止并发放停建通知书,目前该户已停建,并已向忠门镇提交建房申请材料,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依法依规审核中。
4、陈宇明、陈宇福、陈爱华,3户联建,安柄村8组村民,建房性质为新建(杂地),用地面积约为400平方米,现状为1层。忠门镇“两违”办于10月14日对该户进行执法制止并发放停建通知书,目前该户已停建。
5、黄文珍,安柄村15组村民,建房性质为翻扩建,用地面积约为200平方米,现状为2层。忠门镇“两违”办于11月18日、对该户进行执法制止并发放停建通知书,目前该户已停建。
以上安柄五个建房户,其中四户为村干部陈美莺、陈燕金、陈玉云、陈文谋的亲属,一户为村干部黄文珍本人。若这五户符合建房审批条件,忠门镇“两违”办将协调其他部门及时予以办理;若不符合建房审批条件,忠门镇将坚决予以制止拆除。同时,忠门镇在近期的日常“两违”巡查中,并未发现安柄村潘厝自然村有抢建行为。
同时,基于保障和改善民生高度,忠门镇“两违”办及驻村工作队多次入户宣传引导各户主按建房审批定序申请建房,以上反映的建房户已陆续向村委会提交建房申请材料,届时忠门镇“两违”办将协调其他部门及时予以办理。对于不符合建房审批条件的建房申请户及“两违”抢建户,忠门镇“两违”办、驻村工作队、忠门城建中队及忠门国土所等部门必将其列为重点巡查执法对象,坚决予以制止、拆除。
(北岸经济开发区两违办于 2014-12-5 10:45回复)
接到举报后,我局忠门中队已经加强了对后坑村和安柄村的巡查力度。对发现的两违在建户,如后坑村何金森、何庆煌、何德元(做笔录为其儿子何子林)、吴春九等,执法人员当场进行制止并实施部分拆除。其中何金森、何庆煌、何子林、吴春九4户性质为翻扩建。2014年8月5日,我局忠门中队向吴春九发出了编号为第Z7001915号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4年8月20日,我局忠门中队向何金森发出了编号为第Z7001988号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4年9月4日,我局忠门中队向何子林发出了编号为第Z7002186号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4年9月11日,我局忠门中队向何庆煌发出了编号为第Z7002207号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之后,我局忠门中队多次组织力量对上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制止,但上述户主无视法律威严,继续实施违法建设。发现上述违法建设行为无法有效制止后,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莆委办[2012]54号)文件精神,我局忠门中队已经及时向忠门镇人民政府报告,并分别发出编号为(2014)108085号、(2014)109030号、(2014)109008号、(2014)108014号的《关于请求牵头组织强制拆除行动的函》,请求忠门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予以强制拆除。我局将积极调配执法人员全力配合当地人民政府进行强制拆除并继续督促忠门中队做好后坑村和安柄村的两违日常巡查,对发现的两违在建户及时进行制止。(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七大队于 2014-12-8 09:07回复)
附件:09-04-29-何德元(何子林)函告.jpg
 09-05-30-何德元(何子林)停工.jpg
 09-07-27-何金森函告.JPG部分文书(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七大队于 2014-12-8 09:08回复)
附件:09-07-52-何金森停工.JPG
 09-08-02-何庆煌函告.JPG
 09-08-13-何庆煌停工.JPG部分文书(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七大队于 2014-12-8 09:08回复)
附件:09-08-36-吴春九函告.JPG
 09-08-45-吴春九停工.JPG编号PT14112300047、PT14112300045诉求件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配合区“两违”办组织调查,现反馈如下:
经调查:何金森,后坑村4组,建房性质为翻建,现状为5层。何庆洪(煌),后坑村4组,建房性质为翻扩建,用地面积约为200平方米,现状为5层。何德元(何子林),后坑村4组,建房性质为翻扩建,用地面积约为150平方米,现状为5层。吴春九、吴金富,为后坑村7组村民,2户合建,建房性质为翻扩建,用地面积约为240平方米,现状为5层。
我镇“两违”办多次对上述建房户进行执法制止并发放停建通知书,均已停建。
在近期的日常“两违”巡查中,未发现上述后坑村“两违”户及安柄村潘厝自然村有抢建行为。
基于保障和改善民生高度,镇“两违”办及驻村工作队多次入户宣传引导各户主按建房审批定序申请建房。对于不符合建房审批条件的建房申请户及“两违”抢建户,镇“两违”办、驻村工作队等必将其列为重点巡查执法对象,坚决予以制止拆除。
忠门镇人民政府(忠门镇于 2014-12-8 14:3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