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面积是93平方,在2014年12月份交了契税,按百分3交的。但是按“闽八条”规定:面积在90~144平方米(不含90平方米)的,契税按百分1.5税率征收。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优惠政策有效期1年。
请问,我多交的契税什么时候可以退还?我们同一个小区,有的交百分1.5,有的百分3。我们这些多交的业主,请问怎么退税?
您好!房产契税在不同时期适用不同的税收政策,请您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身份证等详细涉税资料,以便我局更好地为您服务。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详询主管地税机关或12366。(莆田市地税局于 2015-12-9 15:5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