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信

给池秋娜市长的诉求信
1、黄红宣受伤系非上班时间和非上班地点,因自己醉酒在项目部上楼梯摔倒造成。
2、就此次事件镇、村已于5月5日、5月8日、和5月12日进行三次调解,因黄红宣要价太高无法达成协调(50万到最低20万)。目前黄红宣已经出院,共花费医疗费用(有发票)11万左右。
3、中天建筑公司已支付医药费1.3万元,并同意再给予补偿3万元,同时表示愿意走法律程序解决。镇政府也要求公司在可控范围内尽量协商,争取早日恢复施工,减少损失。
4、黄红宣本人自知主要责任在自己,未向建筑公司提出其它要求,并多次要其子女回家。而其子女不同意,并搬进工地住宿,导致工程停工,镇派出所和下村干部多次劝解无效,当地村民意见也较大。
5、镇政府已建议双方通过法律程序,中天公司愿意并表示保留因其阻扰施工造成损失的追偿权利,黄红宣子女不同意起诉,不愿做伤残等级鉴定,司法所也明确告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告之可以由村委会起诉,也可由公司直接向法院起诉。(新罗区适中镇人民政府于 2014-5-20 20:4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