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应该如何处理?

1、登报,在本市的任何一家市级报纸登报即可。
2、挂失,在购买方所属税局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挂失。
3、销售方,到销售方所属数据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3、销售方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已开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的任何一联给到购买方,购买方即可认证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