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分水岭煤矿非法辞退职业病员工

本人罗子成,男,67岁,系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桥自弯镇邓家坪村建新垭组,原单位本县国企分水岭煤矿。
申请单位:张家界市分水岭煤矿,法定代表:腾朋廷,属国资企业
申请维权理由:
1、我由1971年县劳动部门招收为员工经劳动人事局批准为企业正式职工,在单位煤矿工作13年,而因工作患上职业病肺心病、慢性支气管炎、肋骨骨折。丧失劳动能力,身体一日不复一日。1984年4月单位以不热爱煤矿事业,工作怕苦怕累,组织纪律散漫等等各项理由,辞退迁还原住地,并解除我企业正式职工身份,经过我不断诉苦伸冤申请于2012年才把我当副职业纳入养老保险并临时补一点医药费,可这点补贴根本就不够我医药费用,更不用说生活费了。
2、现在,33年的冤屈,高重度职业性病,生活无以为继,光治病就欠债累累,要求单位补偿33年的医疗费用、生活等等。
3、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张家界分水岭违规违法、非法辞退正式员工,现要求恢复我正式职工名誉,并以正式职工退休、职业病待遇给予补偿。
特此报告
申请人:罗子成
配偶:朱梦年
电话:13036755542
2017年4月17日
桑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罗子成关于分水岭煤矿非法辞退职业员工的  经初步调查:你所反映的情况于与我们所了解的情况有出入,有待于进一步核实。
2017-12-19 16: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