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亚厦阳光海岸物业不负责任

上虞亚厦阳光海岸瑞志物业作为三级资质物业无权监管我们小区,他们所聘请的吊装队态度十分嚣张,聘请的吊装队并没有吊装资质,属于三无企业。垄断经营小区吊装,收费价格也并未向物价局审批。吊装保护措施不到位,导致吊装的板材出现大量的破损,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由于板材尺寸等要求板材均为定制,出现破损直接报废。与物业沟通,物业推诿扯皮,说与他们无关,极度不负责任。浇出来的中空按标准要达到八公分但是实际只有五到六公分,并且不来验收。装窗户时强卖要求要物业叫来的装不然要交三千押金,这在合同中并没有说明,属于霸王条款。保留诉讼权利。另查,瑞志物业在2015年由于没有公布企业年度报告被杭州滨江区处罚过,一家处罚过的物业是否有权继续监管有待商榷。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不要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郑同志: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联系阳光海岸瑞志物业企业负责人,答复如下:1、该物业企业现在是二级资质物业。2、小区吊装队为小区服务队,是与物业企业签订了安全保证合同才提供服务的,收费也是之前由业主代表同意后公示的。小区吊装服务并不是垄断,业主也可自己找吊装队,但也必须跟物业签订相关安全吊装协议。3、企业负责人表示吊装服务是与业主签了相关合同的,如吊装过程中有保护不到位造成破损,请根据合同内容处理。同时物业会配合相关工作。4、物业负责人表示业主是第一验收人,并未告知在浇中空,如业主认为不符合要求可直接拒收。5、企业负责人称装窗户收的押金是为了保证住宅的整体统一跟美观措施,在与物业的装修临时规约中有相关规定。6、2015年因年度报告被处罚后,物业企业已做出了相应的整改。企业负责人表示会尽最大努力配合广大业主的各项服务工作。 经办人:熊立军电话:82506206 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15日
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