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市长:
您好,很抱歉在你百忙之中打扰你!
上杭县医院药房货架采购项目在4月11日招标,中标企业为江西远洋公司,中标金额为44.176万元。但实际该货架成本价不超过25万元,此次参标企业多数属江西企业,投标价格虚高,存在违标控标串标行为。当前,我市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目的就是反“四风”,上杭县医院药房货架招标项目存在严重的串标违规行为,是“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为此,特向市长反应,并请相关部门严查处理。
关于反映上杭县医院药房货架招标存在串标违规行为问题的答复意见
您好,感谢您对我县卫生事业的关心,现将您反映的关于《上杭县医院药房货架招标存在串标违标行为》的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1、在进行招标采购之前,上杭县医院负责药房货架采购的相关人员(包括药房使用者药剂科)对市场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咨询,还到市级医院药房进行实地考察。在县医院新门诊病房综合大楼的药房设计方案确认后,该院负责采购人员咨询了4家具有生产医院药房货架经验的厂家,药房货架的价格在50至52万元之间。县医院递交给县政府采购办的采购计划中采购金额为咨询价格中的最低价格50万元,且最终挂网招标文件最高限价是49万元。
2、2014年3月11日,上杭县医院委托福建和源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中西药房货架采购招投标等事项。福建和源拍卖行根据县医院提出的技术参数等要求制作《招标文件》,并于2014年3月14日在上杭县政府采购网、龙岩市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上杭县医院中西药房货架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在公告期内没有收到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3、2014年4月11日上午9时,该项目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在上杭县公共资源配置中心准时开标。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共有6家。开标当日代理机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在县级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了马剑等五位专家组成本次采购的评标委员会。
在进行招标的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依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三)》中的规定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和投标过程进行了认真审查,未发现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行为。
综上所述,此次招标不存在违标控标串标行为。
上杭县卫生局
2014年4月22日(上杭县卫计局于 2014-4-22 09:4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