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申请人:詹小从,男,1953年10月16日生,汉族,农民,住临海市白水洋镇界岭村1-116号,身份证号码:332621195310162335。请求事项因申请人承包地属界岭村耕种50多年未确权而被不法分子行为人私砍申请人茶树、东魁杨梅等果树破坏生产损失金额特别巨大,依法请求市人民政府尊重历史,依法确认界岭村耕地所有权及申请人承包经营权。事实理由1961年困难时期,因界岭村水田600多亩被统调用作修建界岭水库,让水晶坦村均属受益者,失田的先辈村民在村交界处开垦旱地耕种至今55年,周边所有村及村民几十年无异议。1982年承包给申请人耕种,至今未确权,已属历史缺陷,造成不法分子产生坏主意。2013年正月初二,受人指使的水晶坦村民张学明、朱建东等人同伙来申请人经营耕地三十多年栽种的茶树、东魁杨梅座落后岭岗地方的果园砍伐果树茶叶树200株,柿树一株,另挖掉茶树60株,经事后镇村解决不成。在有关人员纵容下,正月十四,二人又用“柴干膦”农药喷死茶叶树3600株,柿树一株,东魁杨梅9株。后经派出所干警再三叮嘱说:“无人可夺走你的耕地,先抢救果园,减少损失。”申请人考虑再三,施救果树存活一部分,培育新枝条,3年尚不能恢复投产,估计损失近八十万元。因白水洋镇政府误认为权属争议,致公安立案而不侦查。2016年5月又请求市政府依法确认界岭村耕地所有权及申请人承包经营权,超过60天,政府拖延不作为,致申请人承包经营权被侵害损失,维权无路投诉无门。2016年8月23日网上投诉后,临海市政府曾派人去白水洋镇找有关人员做过笔录,好像重视,着手解决。但现已超过60天,已100多天,仍无实质性解决其有效行为。故再次投诉,望上级督办,为民解决纠纷,支持申请人投诉请求,谢谢!此致省人民政府 申请人:詹小从二O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附件5页及公证书4份
你于2016年12月13日向浙江省信访局反映与水晶坦村民张学明、朱建东等人山林纠纷的信访事项,现答复如下:一、信访人主要诉求 要求政府对自己的承包地及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二、调查核实情况。接到你的反映后,白水洋镇非常重视,你反映的问题已经发生多年,问题的焦点是你与水晶坦村民张学明、朱建东等人的山界纠纷,镇里已经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单位包括你们的两村干部到现场踏勘,并组织人员进行调解,因多种原因未达成调解协议。三、答复意见。目前市山林纠纷办公室等职能部门仍在对你们双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做笔录、查阅相关资料,待上述工作完成将对你们争议的山界问题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公平合理的解决。经办人:朱建军 联系电话:85881087
临海市白水洋镇人民政府 2016/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