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江泰国际项目(包括江泰国际星城和江泰广场两部分),因建设需要占用了成大街、遂松路和张村路三周的人行道,项目完工后,除成大街一侧的人行道进行了改造外,项目建设方并未对因项目施工造成人行道损坏的遂松路和张村路侧的人行道进行修复,请请城市执法局的城管们到现场去体验下,这两侧因项目建设造成地面下沉的坑坑洼洼的路面(江泰国际星城两侧的人行道损坏尤为严重)。
我认为:
1.为了城市发展、为了项目建设需要临时占有人行道,我们可以理解应该支持。但是建设方占用结束后总应该有义务及时恢复原样吧,造成的损失总不能由城市管理部门修复让我们纳税人买单吧。
2.作为主管部门的城市执法分局,不能一批了事,建设方按规定提出占有人行道申请后进行批复后就算完事了。这应该是这项工作的开始,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该要加强项目的日常检查,批准的占有期限截止的时候要去检查检查看是不是还举行占用这、有没有恢复原样。对没有恢复的损害要对对建设方进行处罚和责令恢复。这才是管理之道。
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回复
2017-07-19 17:49
开发区建规局回复:首先感谢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关于你提出的江泰国际施工方损坏人行道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 江泰国际施工过程中损坏人行道,理应由江泰国际施工方负责维修。
2、 我局已对你提出的问题现场察看,并要求江泰国际项目部尽快对人行道进行修复,同时我们也会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江泰国际项目(包括江泰国际星城和江泰广场两部分),因建设需要占用了成大街、遂松路和张村路三周的人行道,项目完工后,除成大街一侧的人行道进行了改造外,项目建设方并未对因项目施工造成人行道损坏的遂松路和张村路侧的人行道进行修复,请请城市执法局的城管们到现场去体验下,这两侧因项目建设造成地面下沉的坑坑洼洼的路面(江泰国际星城两侧的人行道损坏尤为严重)。
我认为:
1.为了城市发展、为了项目建设需要临时占有人行道,我们可以理解应该支持。但是建设方占用结束后总应该有义务及时恢复原样吧,造成的损失总不能由城市管理部门修复让我们纳税人买单吧。
2.作为主管部门的城市执法分局,不能一批了事,建设方按规定提出占有人行道申请后进行批复后就算完事了。这应该是这项工作的开始,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该要加强项目的日常检查,批准的占有期限截止的时候要去检查检查看是不是还举行占用这、有没有恢复原样。对没有恢复的损害要对对建设方进行处罚和责令恢复。这才是管理之道。
楼主,您好,您的帖文已转给开发区管委会。
归根结底还是牵涉到作风问题。1.贵局对项目进行竣工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提出要项目方恢复原样,江泰国际星城交付可是超过半年多了哦。2.不知占道审批办理手续时,是否要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额度是否相适应呢,如果有保证金且金额也不小的话,在返还保证金前应该要派工作人员进行验收才是,那么验收总应该发现问题吧。
当然,作为政府部门能对咱老百姓反映的问题作出了回应是值得肯定的,希望能再接再厉对类似问题能有个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