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江泾镇太平村拆迁中有关人员滥用职权,涉嫌违规

王江泾镇太平村的征迁工作从2010年左右开始,已经过去六七年了,现如今政府相关人员偷偷的要把集体的财产违规分配给小部分人,而且这其中的受益者不少是政府工作人员或者相关关系户。这其中是不是存在有关人员滥用职权,中饱私囊等违规行为,村民们也已经集合起来抵制过几次,但都没用,2017年3月10日去现场抵制的还被警车带走了,其中包括陆金英等人员。希望上级政府部门能够重视,介入调查,抓出队伍中的害虫!事情是这样的:王江泾镇太平村的征迁工作即两分两换工作早已经在2010年就开始了并且很快定了方案,方案大致是:要么拿宅基地自己造房子,要么依据所征迁房屋的面积换算拿拆迁套房。除了一两家钉子户,其余当年早已按照这个方案完成拆迁工作,有的拿了宅基地自己盖楼房,有的拿了几套拆迁房,房子造好住进去也都已经三五年了。自己盖楼房的分为东区和西区,也就是现在的滨河景园东区和滨河景园西区,而拆迁的套房是在王江泾镇中心小学南面。本来整个太平村的拆迁工作几乎已经过去了,村民生活其乐融融,最近滨河景园东区那边又在动土造拆迁套房,工程车作业时候,被当地居民堵了路,还出动了警车请人喝茶,当然本人也被打电话召集去堵路,因为有些本来不为人知的明显不公平的事情被发现了。原来正在造的拆迁套房是要分给了村集体中的小部分人员,这小部分人就是家里有两个子女的。就是说家里有子女两个的除了按照当年拆迁方案已经拿到宅基地或者拆迁房的,如今又可以多得到一套拆迁安置房。这个事情原本只有这小部分人自己心里清楚。而堵路去闹的自然是家里只有独生子女等不符合条件的了,而这个政策当年是没有的。去闹的自然觉得自己也应该分到一套。我想说:是谁给他们这个权利的?他们有这个权利吗?太平村征迁完成后每家每户都有个股份书,集体财产的分配不应该是按照股份共同享有的吗?现在怎么成了某些人的私房钱小金库?要重新分配可以,但是要合法合规,总要有个合理的大家认同的方案吧!二孩怎么认定?是当初拆迁时候的二孩,还是现如今生个孩子也算?当初拆迁时候满足条件的后来户口又迁出的怎么办?当初在读大学的参军的等户口迁出按规定能享受拆迁福利的,现如今是否仍旧享受?这些现在都是不透明的!要不是小部分既得利益者洋洋得意自己说漏了嘴,集体中的其他人还不知道有这么回事请!现如今政府相关职权人员却吃着公家的饭干着这些偷鸡摸狗的把戏,实在是给嘉兴市政府抹黑!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主要是要求独生子女家庭与多子女家庭享受相同的拆迁安置待遇。根据秀洲政发〔2003〕24号《嘉兴市秀洲区农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办法》、秀洲政发〔2004〕40号《关于嘉兴市秀洲区被征地农民分流安置的实施意见》、秀洲政办发〔2009〕62号、秀洲政发〔2003〕25号《关于〈贯彻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为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拆迁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王江泾镇制定了《王江泾镇关于征迁补偿政策的实施办法》(王政[2009]113号)文件,根据此文件附件一《王江泾镇关于农房拆迁安置的补偿办法》中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被拆迁人是独生子女家庭的,在安置宅基地时按一户计算。你要求和多子女家庭享受相同待遇的主张不符合相关政策,故不予支持。如有疑问,你可以向王江泾镇拆迁办(王江泾镇广电中心305办公室)咨询。 关于你反映政府干部滥用职权、中饱私攘等违规行为,你可以向秀洲区纪委反映。(由于系统原因没有及时收到你的来信,非常抱歉。)
秀洲区王江泾镇人民政府 2017/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