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失土农民的养老问题如何解决

领导您好!还记得5月23日给您写的信吗?具体内容是:我是绍兴市越城区富盛镇乌石村村民,很冒昧地给你写信,主要是想向您反应一件事:在越城区富盛镇乌石村,几乎所有的口粮田被征用,听村民说:第一次征用时是在2009年,当时是用作造绍诸高速,以19500元/亩的价格赔偿给村民,但由于达不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额度(所剩土地面积不足人均0.3亩),因此大部分农民不能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之后,又一次口粮田被出让用作造平陶公路,赔偿额度极少,这部分失去的土地加上之前征用的土地,剩下的土地已远远不足人均0.3亩了,但村干部的说法是这不是国家征用土地,不能享受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如今,村里再一次用"以租代征"的方式占去了农民仅有的一点口粮田,失地保险仍未能享受。笔者纳闷,后两次的占用难道是非法征地?因为只有非法征地是不能享受该政策的。敢问:国家既然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那么,它的目的是什么?如果说是为了解决失土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那么那些事实上已经失去土地的农民却享受不了该政策他们的养老问题怎么解决?更可气的是这次用地居然在未经得同意的基础上偷偷用挖土机将长满农作物的口粮田埋掉,擅自占用,去村里反应情况村里领导(郑关龙)还说谁叫你们不管牢的!哎,哪有这种不讲理的干部的!这个村还是省级文明村,新农村示范村呢!其实都是表面作秀罢了,亏的还是老百姓啊! 回复是: 根据《浙江省信访条例》规定,本单位予以受理,即日起30日内(情况复杂的延长60日)本单位会向您反馈办理情况。在办理期限内,您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本级和上级行政机关不再受理。特此告知。经办人:陈华 联系电话:88714028可是具体的处理办法就是催促被强制占用口粮田的农民尽快去拿掉1000元/亩这少量的赔偿款,笔着觉得没有经过村民同意,擅自占用农民口粮田,然后逼你拿钱,这种霸道的做法实在不妥,实际上根本没有解决所反映的问题,村里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老百姓太弱势了,自己的口粮田被占用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看,憋屈!恳请上级有关部门务必要亲自解决此时,参与调查。相信省政府一定会给出一个满意的方案!
您好!您此次反映时,因之前反映过的问题还在办理时限范围内,还在处理当中,您收到的不是回复内容,而是受理告知单。现之前反映的问题已处理完毕,已出具处理意见书。富盛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2日
富盛镇人民政府 2017/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