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公安机关解决叶江被丁胜江等多人 殴打事件

尊敬的领导:你好!本人叶江,男,43岁,住嵊州市鹿山街道江东村327号。事情的经过:二、经过8个多月时间风风雨雨的举报再举报、坚持再坚持,对于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答复再继续举报,直到司法机关受理立案查处为止。2014年11月3日,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发布关于对甬金高速西接线工程涉及土地禁止抢栽、抢种的公告。公告后我发现屠华庆等人在甬金高速西接线工程内抢栽、抢种。以下本人实名举报江东村屠华庆等人花木抢种信访日期:2015年4月13日写举报信给办事处书记陈云海、主任章晓明;2015年6月23日写举报信给市信访局局长吴学刚,同一天写举报信给市委书记孙哲君;2015年8月28日写举报信给市委副书记陈玲芳;2015年10月7日再次写举报信给副书记陈玲芳、副书记杨建根;2015年10月14日鹿山街道办事处答复明显是不作为、乱作为答复,与事实不符。2015年11月9日再次写举报信给市委书记孙哲君和陈玲芳、杨建根、项万林、董慧珍等市委市政府领导;2015年12月1日我不得不向司法机关举报:嵊州市人民检察院(见嵊州市人民检察院转办告知函);2015年11月30日我协助公安机关谈话,12月7日提供有力的证据,12月12日夜又去公安局谈话,12月15日配合刑大工作,12月24日协助公安机关再次提供相关证据。2015年12月16日上午10点左右,本人到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室举报江东村屠华庆等十多人抢种花木行为2017年2月6日(已判刑),诈骗国有资产重特大经济案件 (约八十万) 。当时在场的有丁胜江、高志安及两名保安,我要求章晓明主任当面对我举报事件给予调查答复,由于章晓明主任答复不了我问题的时候,丁胜江、高志安及二保安对我强行殴打还拉出门外,然后我就坐在办公室门口等待110民警(张超)等人,当时民警问我要不叫120来,我说,不要。110民警带我去鹿山派出所谈话笔录备案,谈好话后,民警叫我去医院治疗,我就去甘霖人民医院治疗,至今还长期在吃药,时间过去一年多,至今还未解决。本人出于公心,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但鹿山街道办事处领导为何不见情,我永远想不通丶街道领导身为国家干部,反而对举报人镇压殴打,请速处理。请领导尽快解决此案,谢谢! 受害人: 叶江 联系电话:13605856754 2017年4 月19 日
2017年4月20日,你向省领导写信反映西接线抢种花木等有关问题的信访事项。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调查情况答复如下:2015年12月15日,市公安局开始对抢种当事人进行了立案侦查,2016年5月12日,市检察院开始对失职人员进行立案调查,2017年2月,市人民法院对该案审理完毕。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对本处理意见不服,可在收到处理意见书之日30日内,持本处理意见书原件向嵊州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查请求。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联系人:徐海波联系电话:83220318
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2017/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