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了!男子喝醉火锅店如厕摔倒身亡,结婚1年多女儿才刚出生,家人把火锅店告了...


最近,昆山的一家火锅店摊上事了,
一年轻男子与朋友在店内聚会,
酒后三巡去卫生间如厕时
却不慎摔倒并致身亡。
后男子家人起诉火锅店要求赔偿,
获法院判令火锅店和死者各承担50%责任。
该起生命权纠纷案件现已由昆山法院审结。
死者张某系一名男性,
事故发生时才刚满26岁。
事发当日下午,
他与几名朋友在
昆山某火锅店内就餐并饮用酒类。
期间,张某起身去上厕所,
因为店里的卫生间内都是水渍,
地面比较湿滑,
虽然铺了一小块防滑垫,
但防滑垫也被水浸透了,
(网络图片)
加上张某又喝了酒,
行为控制能力难免受到影响,
结果一个不留神摔倒在地,
头部受到严重撞击,随即昏倒不起,
直到店里的其他顾客去上厕所时,
他才被发现。
随后,
火锅店的大堂经理听到顾客反映,
连忙赶过去将张某扶起,
并通知了与张某一起来的几位朋友,
朋友们随即把张某送到医院抢救并报警处理,
但终因伤情太过严重,
几日后张某在医院去世。
本来是与朋友开心聚餐,
却不料突遭横祸,
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被意外夺走,
让人不禁感叹生命的脆弱。
而更令人唏嘘不已的是,
经调查了解,
张某结婚才一年半,
留下一个女儿尚在嗷嗷待哺中。
意外发生后,张某的家人悲痛不已,
要求该火锅店进行赔偿但遭到拒绝,
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火锅店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损失。
审判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火锅店没有及时对卫生间地面上的水渍进行处理,虽然已在卫生间内放置了一块防滑垫,但地面仍然湿滑,存在着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且卫生间内没有任何警示性标志,故被告对此次事故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张某事发前饮用了酒水,自控能力下降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应自负部分责任。
经法院调查认定,此次事故共造成各项损失50万余元,并最终判令被告火锅店承担50%赔偿责任。之后,被告火锅店不服一审判决,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但被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未及时消除潜在危险,或对存在的实际风险没有提示和引导,一般会被认定为“存在过错”和“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法官表示,聚会喝酒本是开心之事,但酒后由于各种意外引发的诸如摔倒、坠河等悲剧时常发生。大家在聚会后,除了要把醉酒之人安全送回家外,在他们上厕所时,最好也能多加留心照顾。
对此,网友是这样说的
令人惋惜!
原本开心的饭局和聚会,
却因为这样的意外,
变成了痛苦的回忆。
这件事告诫大家:
聚会时酒虽可以调节气氛,
但是,不但不能劝酒,
还要及时制止过量饮酒!
要知道,一旦出现意外,
大家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四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是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其次,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第三,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最后,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各位在酒桌上一定要小心,
关心他人的时候也要爱护自己
因为,喝酒断片,出事故死亡率极高

●济南一男子酒后出意外 南水北调河溺水身亡
今年,8月24日晚,济南一男子与同伴一起外出喝酒,一直喝到凌晨2点多。事后,两人开车回家。途中经过南水北调河,男子提出要去小解。“我当时就在车上等他,突然听见他叫了一声,我就赶紧下去了。我想把他拖上来,但有水草打滑,没法站住。”落水男子的同伴告诉记者。
记者在南水北调油家村以南的岸边看到,河岸上有两条非常明显的痕迹,落水男子的同伴告诉我们,这个地方就是男子落水的地方。
25日中午,蓝天救援队赶到现场进行打捞。下午2点半左右,男子被救出,令人悲痛的是,他已经没有了呼吸。
●扬州一男子酒后睡觉出意外 翻身时不慎跌倒不治身亡
2017年5月24日下午5时许,一名喝酒后不省人事的中年男子被车送至高邮中医院急诊室进行抢救,虽经医生一个多小时的奋力抢救,但最终还是不治身亡。
据知情人介绍,死亡男子40多岁,24日中午,死者曾与几位熟人喝了些酒,之后就在家中睡觉休息。谁知,中途睡觉翻身时不慎跌倒在地爬不起来。待家人发现时,男子已不省人事,随即将其送至医院抢救。遗憾的是,由于发现不及时,男子最终还是未挽回性命。
●男子酒后摔倒致头部磕碰失血严重
2015年4月3日晚,在神木镇南斜街附近,一名中年男子酒后不慎摔倒在地,身体多处擦伤,头部磕碰失血严重。钟楼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出警,帮助该男子做了简单的处理并协助救护车将其送到医院,所幸该男子经过包扎后已无大碍。
●男子酒后摔倒路边 20厘米树枝插进颈部
2017年,3月25日丽水松阳古市有一名中年男子酒后回家时,在路边不慎摔倒,一节长约20厘米的树枝几乎全部插进了颈部。经过医护人员的紧急抢救,患者脱离了危险。
据了解,患者张某是河南人,事发当天晚上,他和生意伙伴一起喝酒聚餐后,骑电瓶车回家。结果在路边不慎摔倒,意外就发生了。从CT相片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树枝的形状,树枝从左侧插入颈部,直至后背部右下边皮囊。在两个多小时的手术之后,成功取出了一根直径约2厘米、长20厘米的树枝。
●蚌埠男子酒后骑车摔倒昏迷一夜无人知
2016年,3月4日早晨五六点钟,一名老人正在淮河西大坝晨练,突然发现一名男子倒在地上昏迷不醒,而且身上的手机一直在响。
于是,老人拿出其手机接听后,得知是家人打来的,而此时家人已经寻找该男子一夜了,老人于是告知其家人具体位置,并拨打了120。
据了解,该男子名叫卢辉辉,今年27岁,家住蚌埠市淮上区小蚌埠镇卢小庙村。
3月4凌晨一点左右,他在和朋友喝完酒后,独自一人骑着电动车回家,在经过淮河西大坝时不慎摔倒,导致身体被严重摔伤,除了心脏是好的,其他脏器全部损伤。
来源:新闻晨报

可怜啊哎
这里就不明确死亡之人的身体状况,不是说进厕所跌一跤必死无疑的。火锅店确实蛮怨的,同去喝酒的没有照顾好同伴也应负有一定的责任。
遇上醉鬼店家也倒霉
是的,一起吃饭免不了要鼓舞喝酒

一起喝酒的也要负法律责任

看来还是不喝酒好,这喝酒人就可悲了,以后老婆归别人了,孩子还得给别人叫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