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来电反映,他是寿宁县平溪镇际下洋村的村民,因村里建设防火路造成他的田地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找过村委会和乡政府都没人回应,也没有给他赔偿,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协助处理。
一、调查核实情况
收到领导批示件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由包村领导周木尧组织林业站、国土所、屏峰村委等相关部门单位展开调查取证。经初步调查,情况如下:
1、按照省林业厅的部署,根据寿政办[2014]121号文《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任务的通知》,经平溪镇政府研究,同意由平溪林业站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牵头实施平溪、屏峰两村共20公里的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任务。平溪林业站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聘请了以王奶周为负责人的施工队承包建设平溪镇生物防火林带工程。于 5 月12日开始建设平溪至屏峰段的生物防火林带。
2、由包村领导周木尧组织林业站、国土所干部,村主干、护林员等同志先后多次到信访人农田所在地八斗洋山场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实2014年 6 月 2 日,生态防火林带屏峰段开始施工;2014年6月4日,因挖掘机需返回对面屏峰公路,经过了信访人农田,导致信访人部分农田田埂被破坏,田中堆上部分山土。经实地丈量,被挖掘机走过损毁的荒田总面积大约2.19亩,其中王成康户实有1.43亩,王成锋、王成明、王成兴三户共计432平方米,且该片农田已经荒芜多年,长满了五节芒等杂草。
二、处理意见
为了能尽快、妥善地协调解决该信访件,镇党委、政府责成包村领导周木尧牵头,组织林业站、国土所干部和施工方代表到实地调查取证,并多次与信访人沟通协调,共同协商处理办法。2014年7月26日工程队已经完成了对王成康户因挖掘机施工损毁的荒田的修复,并将田中堆积的山土清理干净,恢复成耕地,并承诺给予适当的化肥补助;王成锋、王成明、王成兴三户目前也在协调处理中,在征得信访人同意的情况下也将为其恢复耕地,并给予适当的肥料补助。
(平溪乡人民政府于 2015-5-25 16:1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