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缴纳时间 学生社保要缴纳940元 是真的吗

昨日,收到一短信“医疗保险补缴通知:学生如果提供银行交易记录,存过足够的钱,因为其他原因没有扣款成功的,按180元补缴。不符合这个情况的只能按全额补缴940元。 (由于国家补贴已经到账,所以没缴费的家长只能按全额补缴940元。)”——期盼丽水社保领导给予答复:1、此信息是否真实; 2、学期初就开始交社保,现在都学期末了,中间有2、3个月时间,为什么不能为百姓着想,早点催促?具了解,每个学校都有上百人没交,一个学生多交 近800,这么多学生,需百姓多掏多少钱?
莲都区人力社保局回复 2017-01-17 14:21 林场的鸟:您好! 莲都区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15日,学生、儿童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180元,政府补助760元,合计940元;成年人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330元,政府补助760元,合计1090元。 2016年9月起首次推行在册学生、在园儿童通过社保卡代扣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部分家长因不清楚办事流程等原因造成扣费不成功。经研究,对参保人员在2016年12月31日前已通过社保卡足额缴存2017年度城乡医疗保险费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在2017年2月28日前按规定标准参保缴费(即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1.非参保人员本人原因造成社保卡账户余额不足的;2.社保卡银行功能没有缴活,系统不能扣款的;3.交易记录提示未签约或签约信息不一致的;4.在校(幼儿园)学生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未录入系统的。参保人员符合以上情况,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窗口办理;在校(幼儿园)学生,由学校(幼儿园)负责办理,参保人员必须提供银行账号交易明细(盖银行章),并由经办人员受理后作为附件上传。 对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则根据丽人社300号文件规定:“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在规定参保期内参保的,经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参保并全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含政府补助部分)后,从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待遇。” 2016年9月初召开了莲都区2017年度城乡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会议,在校(幼儿园)学生由学校统一发放《致学生、儿童家长的一封信》;其他人员由乡镇、街道统一发放《致莲都区城乡居民朋友的信》。在该信中已明确说明了缴费时间、缴费标准、报销比例以及逾期参保缴费处理办法等相关事宜。 如尚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区社保中心,联系电话:0578-2621722。
昨日,收到一短信“医疗保险补缴通知:学生如果提供银行交易记录,存过足够的钱,因为其他原因没有扣款成功的,按180元补缴。不符合这个情况的只能按全额补缴940元。 (由于国家补贴已经到账,所以没缴费的家长只能按全额补缴940元。)”——期盼丽水社保领导给予答复:1、此信息是否真实; 2、学期初就开始交社保,现在都学期末了,中间有2、3个月时间,为什么不能为百姓着想,早点催促?具了解,每个学校都有上百人没交,一个学生多交 近800,这么多学生,需百姓多掏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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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基本属实。未在缴费期内及时办理参保缴费,参保人请别再装无辜;能给出补缴的政策已充满人性化,保证有参保意愿的人“应保尽保”。如逾期未缴和及时缴费没有区别的话,对及时按规缴费的人们是一种不公平!
今年的医疗保险,从开始缴费到停止缴费,好像有两三个月吧,期间各种渠道,包括朋友圈等提醒也都有,保险这东西本就是自愿原则,你要是不想交呢?别人天天蹲你家门口催你吗?自己不留意错过了就要负责,全额缴纳940没毛病。
赞成。规则就是规则,某些人总是给自己找各种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