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生嫖霸王娼,反抢性工作者。


大家好,我是可爱又任性的耿直青年文艺君。
南昌某高校一名在校大学生花钱嫖娼后,又使用暴力从受害人处抢回嫖资。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近日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耿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6月13日19时许,耿某来到南昌市西湖区广场南路恒茂国际华城某房间,与被害人唐静(化名)进行违法卖淫嫖娼活动,并当场先行支付嫖资400元。
约30分钟后,耿某嫖娼结束准备离开时,想抢回支付给被害人的嫖资400元,于是突然从背 后抱住唐静,并用手臂扼紧其脖子,将其压制在床上。唐静进行反抗,欲用床头柜上的烟灰 缸砸耿某,耿某见状拿起烟灰缸往唐静后脑部砸了二、三下。
随后,唐静不停地反抗,与耿某拉拽,并挪到房门口,趁机将房门打开。耿某害怕被人发 现,便将桌上的现金400元抓起揣进口袋,同时从唐静手中强行夺取“VIVO”S7型手机一部 后逃离现场。
当晚,唐静通过手机与耿某联系,欲要回自己的手机,并向耿某的支付宝账号转款100元,后前往耿某学校通过校警务室找到耿某,才要回自己的手机。经估价鉴定,赃物“VIVO”S7手机价值人民币390元。
西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耿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的手段,强行劫取被害人现金及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790元,并造成被害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耿某的家属已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同时认为,被告人耿某在抢到被害人的手机后,因被害人找到其所在学校警务处工作人员,后被通知到警务处,无奈之下才将手机归还给被害人,且在此过程中,警务处工作人员并不了解其抢劫嫖资及殴打被害人的事实。民警前往学校寻找耿某,耿某接到班主任电话后如约来到警务处并被民警带走,不符合自首的相关规定。但耿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看到这里,宝宝们是不是也跟文艺君一样刷新了三观。
虽然卖 淫这种行为是道德所不容的。
但是比起卖 淫来说,这个读了这么多年圣贤书的学生,大家又有什么想表达的呢?
吐槽吧!!!宝宝们!!!!
文艺君的帖子好看咩?
好看就下个的APP鼓励一下~~
吃饭蹲厕带个手机刷地宝~
粑粑麻麻再也不用担心你无聊啦~~

造孽啊。

VIVO”S7手机价值人民币390元,你值得拥有

警察破案神速啊!?

本案中我对这个涉案金额有异议,我认为嫖资不属于抢劫的赃款!理据是400元嫖资是犯罪活动的产生资金,不应当计算在另一项犯罪活动中。如著名案例:四人打麻将结束后,输钱人输了2万元,输钱人抢走了赢钱人的2万元,这种行为不属于抢劫,因为这2万元是非法活动的赌资,本身不具备法律保护意义,如果抢了20001元,那么抢劫罪成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手段强行占有1元,犯罪事实成立。如果以暴力手段强行抢夺2万元赌资,抢劫罪不成立,故意伤害罪成立.所以我认为本案中,存在误判情节。

兼职女肯定盗用模特图片,小伙一看,我擦,完全是另一个人,可惜来都来了,干脆打一炮,结果事后觉得不值,索性抢一把。以上是案情推理经过,谢谢。

30分钟………怪不得要强回来了

你们好懂行情

抢劫790块钱居然判刑三年,那些*****上千万的有些才判十几年。中国法律真是博大精深啊。

4楼好专业
不过万一男女双方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呢?
也就是说女方为男方提供正规按摩服务收取400劳务费(能纳税开发票就更好了)之后他们两情相悦发生了关系,所以男女双方不存在mypc的违法行为,最多属于道德问题。
所以女方咬住这么说,那么400就成了合法收入,受到法律保护。
同样按照4楼的观点,假如劫匪抢了你一百元,那么你要证明这一百元是你的合法收入,才能定劫匪的罪。。这怎么证明啊!?你怎么证明被抢的这张纸币是发工资领的?怎么证明这张钱不是打麻将赢得?
如果4楼真的有法可依,那么老朽提出的这个漏洞可以让某些不良人屡试不爽逍遥法外

他不是还抢了一部手机吗 “VIVO”S7

老朽逛地宝就是为了看你们跟帖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