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人罹患有慢性疾病,在家里有办理莆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
为了减少医药以及治疗开支,特向莆田市城厢区农合中心备案,提交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特殊病种申请表。
现有问题不明需要得到官员专业解答:
1.报销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2.我们应当找哪个部门去进行报销?
3.报销时间是怎么安排,当时就诊当时报销吗?直接找医院的医保办事处进行报销吗?还是等年末或者季度找相关部门进行报销?
非常感谢官员百忙之中帮忙解答问题。
同时感谢莆田市效能办和莆田市数字办和莆田市12345热线管理中心。
黄先生:
你好!关于你诉求的“门诊特殊病种报销”问题,现答复如下:
1、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时需要提供门诊发票(盖章)、费用清单(盖章)、《门诊特殊病种申请表》复印件、《合作医疗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回所在地卫生院新农合报销窗口报销,三个街道办参合人员在区新农合中心补偿。
2、门诊特殊病种根据申请就诊定点医院可以即时结报的,当时就诊当时报销;不能即时结报的将上述材料拿回所在地卫生院新农合报销窗口报销;根据医药费用半年或年末进行汇总报销。
目前全市特殊门诊在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已实现特殊门诊即时结报。
具体可咨询区新农合中心电话0594-2626101。
(城厢区卫计局于 2015-8-5 10:4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