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王某
因嫌麻烦,没有办理车辆临时通行证
为逃避打击,使出了“妙招”
没想到,因此被扣了12分
还即将面临驾驶证准驾车型降级的处罚
货车司机的饭碗要丢了
8月29日下午,司机王某驾驶着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从新仓镇广全线高速出口出来。王某要开往平廊公路处,但是就在7月中旬,平湖交警发布了《关于平廊公路等部分道路车辆限制通行的通告》,限制通行的车辆中就有重型半挂牵引车。王某心里明白,在那里通行要办理临时通行证。但是,他嫌办证麻烦,觉得行驶在路上应该也不会被发现,就算有电子监控,用毛巾遮挡下就好了。
于是,王某顺手拿起车里的毛巾把车牌捂得严严实实的,便放心地上路了。可令王某没想到的是,行驶到高速出口处时全程的电子监控是躲过了,可在这儿执勤的民警他是没躲过。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王某处罚款200元,记12分。王某还将面临驾驶证准驾车型降级的处罚。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处罚款200元,记12分。
关于平廊公路等部分道路车辆限制通行的通告 为顺利实施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黄姑塘大桥施工期交通组织方案,维护平湖市地方道路交通秩序,改善道路通行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8月1日起,对平湖市下列道路部分车辆限制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道路:
平廊公路(长胜路至上海交界)、平朱公路(独广公路至上海交界)、独广公路(杭浦高速匝道至平朱公路)、乍王公路(南环线至高桥)、全塘至新仓公路(杭浦高速匝道至平廊公路)、疏港公路(S101省道至平廊公路)、乍兴公路(S101省道至平廊公路)。
二、限制通行车辆:非浙F号牌重型货车、重型半挂牵引车和危化品运输车。
三、限行通行时间:2017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车辆驾驶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确需驶入上述禁行道路的车辆,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须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强制保险凭证等相关证明到平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各辖区中队或警组办理车辆临时通行证。
特此通告
平湖市交通运输局
平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平湖市平湖塘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9日
来源:平湖公安
捂那干嘛
遮挡号牌,性质严重,必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