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连出差补贴都要克扣

现在教师除了工资,已经没有任何福利待遇。偶尔外派出差,回到学校报销差旅费。学校竟然不执行上级的报销标准。住宿费只让报100元以下,伙食费一天只让报50元,市内交通只让报30元,区内跨镇的也不让报。报销标准远低于区财政局下发文件规定的标准。据了解,大部分学校包括农村的小型学校都能按上级规定的标准报销差旅费用。为什么作为龙岩城区最大规模、最有钱的独立初中、所谓的重点学校,却要另立标准,克扣教师的差旅费?
您好!根据您的诉求件,现答复如下:
《龙岩市新罗区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龙新财事【2014】308号)文件自2014年11月10日执行,根据该文件第三十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定”。所以,学校可以根据该暂行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差旅费管理规定,经班子会通过后实施。
谢谢!
(新罗区教育局于 2015-1-15 09:3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