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电动车整治涉嫌非法【续】

不满意市公安局关于【海口电动车整治涉嫌非法】的回复。链接:http://wen.hkwb.net/wen/content_2176.htm
“尊敬的网友:
您7月29日通过网络问政系统反映“海口电动车整治涉嫌非法”一事,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押车辆,并当场出具凭证,告知违法行为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
1、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
2、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3、使用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从事营业性旅客运输的;
4、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被处以罚款处罚的。
根据以上条款第四条之规定,交警对于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逆行、未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乘坐3人等违法行为均可以扣押车辆。
因此,我局交警支队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和查处是依法行政。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的答复并未说明合格并已上牌的电动车逆行、未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时的处罚依据。请市公安局进一步解释。
合格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的扣车事实有处罚单为证。
尊敬的网友:
您8月29日通过网络问政系统反映“海口电动车整治涉嫌非法”一事,我局已收悉。收到此回复后,请您携带相关的材料就此事项直接向交警支队信访部门反映。
【市委领导】 2013-08-29 13:3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