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领取

父母双方为非农业户籍,生育两个儿子,小儿子为违计生育,今年大儿子因病去世,未生育子女,现在只剩下小儿子一个子女,请问这种情况父母能申请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吗?
网友您好!根据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现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始,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因此,你咨询的情况不符合领取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的条件。
2016-05-26 15:5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