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对回复的问题都是有选择性的吗?这么迫切的问题为什么一直得不到回复?反而后面提问的人都回复了?是不敢回复还是不知道如何回复?是不是都该有个说法?
相关机构部门在制定规则的时候就没有把所有可能的情况都考虑进去,造成现在那么多人遇到生育津贴拿不到的问题。难道这部分人就不该受到政府的帮助?他们在之前就已经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了,比那些有正规单位的人她们更需要得到帮助,为什么政府不资助这一部分人员?所谓的创文?友爱佛山?体现在哪里?只有地震捐款那些才能体现出你们的“爱心”?民生到底是什么?
生育前单位违法辞退可以申领津贴吗?
dc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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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前所述,生育津贴是用人单位在保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的工资得到足额、及时发放后支付给用人单位的,属于工资性补偿。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为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如果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产假工资,则不存在享受生育津贴的前提条件。
此外,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问题,《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被裁决撤销或者判决无效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在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由于不了解你判决的具体内容,你可以参考上述规定了解相关权益。
[本帖最后由 fsrsfqs 于 2013-04-25 16:15:20 编辑]
2013-04-24 15: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