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尾号为4996的手机报读者:宜宾县的公租房什么时候开始申请?公租房属于哪个部门管?
宜宾县房管局答复:宜宾县的公租房申请已启动,您若有需要,现在就可以去社区咨询了解并提出申请。
申请条件:
1.城镇居民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时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含新分户3年以上的)须具有当地3年以上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申请时应持有当地暂住证,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2年以上。
3.外来务工人员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持有当地暂住证,与务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2年以上。
4.宜宾县引进的专业人才和获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及因伤病残退伍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5.多人合租,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宜宾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3.婚姻证明:已婚、离婚人员应分别提供结婚或离婚证明(含离婚判决、调解协议书及财产分割清单),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人员需提供单身证明;
4.工作单位提供的工资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应盖鲜章);
5.工作单位(或务工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和住房情况证明(复印件应盖鲜章);
6.新就业职工应提供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证书、暂住证;
7.外来务工人员应提供当地暂住证;
8.申请人及配偶户籍不在本地的需提供异地县级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住房保障的证明;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