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1日,我与万宝开发公司签订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万宝广场A地块A2幢5层525号及526号房,2016年9月16曰,我收到交房通知,要求2016年9月23日前办交房手续。但万宝开发公司拟交结我使用的房屋周边环境与公司沙盘展示,销售人员介绍大相经庭,特别是贵公司拟在四楼露台安装多台中央空调冷却塔及油烟管道的计划在售房是没告知我。现四楼露台已安装了油烟管道及多达11台的中央空调冷却塔,且安装的油烟管道和中央空调冷却塔与我所购的套房距离近,发出的噪音巨大,严重影响我所购房屋的交付使用。
现要求万宝开发公司提出可行有效的解决方案,都快半个月,万宝开发公司都没人给答复解决纠纷。
吴先生您好:
您的网络信访LY16100700020号“龙岩万宝开发商欺诈”我局已收悉,但不属我局职权范围,请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新罗区住建局于 2016-10-9 08:58回复)
吴先生:
你反映的龙岩万宝开发商欺诈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查,“万宝广场”项目按经审查的规划设计图施工,并经相关部门的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经我局与开发企业马主任沟通,他表示将会实施隔音方案。如噪音还将影响房屋的使用,建议向环保部门反映并处理。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6-10-18 08:2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