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是佛山户口,另一方是广州户口,能否在佛山购房

夫妻一方是佛山户口,另一方是广州户口,在佛山目前的“限购”政策下,能否用双方名字购房?
您好!根据佛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进一步促进佛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佛府办〔2011〕28号)规定:“实施市行政区域内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佛山户籍居民家庭和能够提供在佛山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佛山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佛山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1套以上住房的非佛山户籍居民的佛山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在佛山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佛山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限购中的家庭指“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中有任何一方为本市户籍,该家庭视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佛山户籍人必须是购房人,可以写上家庭成员的名字。
2013-05-06 20: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