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幼儿园入学收取建校费的潜规则

目前无论公办或民办幼儿园,也无论父母是何地户籍,均可以为孩子报读幼儿园。但入学时每个家长都必须缴纳几千元所谓的“建校费”,教育部门却一直只眼开只眼闭,完全蛇鼠一窝,就只管自己的口袋。怎么不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依然无动于衷!你们说什么一切为人民着想,打击禁止乱收费项目,试问你们有做到吗?你们评比什么优秀干部,我只能说你们只是穿上了皇帝的新衣!!!
我市有幼儿园七百多所,3-6岁幼儿入园率为99.07%,基本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要。但广大群众对教育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优质幼儿园尤其是公办幼儿园需求量大,而目前我市公办幼儿园只有56所,民办幼儿园要不条件相对较差,要不收费过高,很多家长接受不了且不被信任,造成优质公办幼儿园一位难求的现象。
这位网友提到幼儿园收费高的问题,确实是相比义务教育阶段而言,部分幼儿园的收费确实较高。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以下两:一是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由于不属于强制教育,因此政府的投入不足,家长必须合理分担教育成本。二是我市绝大部分幼儿园是按照市场规律运作、实行经费自收自支的民办教育机构,政府基本没有直接的财政投入,其收费标准主要按照市场需求确定,收费报备物价部门核准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广东省教育收费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国家鼓励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捐资助学,为发展教育事业作贡献。捐资助学遵循自愿、无偿、量力而为的原则。捐资助学款必须通过银行将款项缴入区教育局设立的捐资助学专用帐户,学校不能直接收取捐赠人款项。捐资助学款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扶持薄弱学校建设,不得用于发放奖金、补贴或福利性支出。
近年来,佛山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把学前教育作为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政府主导,以多样的形式不断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强化幼儿园管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大力推进学前教育的规范、优质、均衡发展,幼儿教育改革呈现出良好的态势。《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对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财政投入,探索新的发展机制,不断提高公共财政在学前教育成本中的分担比例。随着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不断扩大,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将逐步得到解决。
2011-05-06 12: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