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红树林3号楼顶楼违章搭建

宁德古溪路1号泰和红树林小区3号楼顶楼违章搭建,多次反映物业、蕉城区东桥区清违办、市清违办无果。清违办工作效率低下,对业主反映的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
宁德市国土局于10月13日对顶楼业务发出《关于限期拆除违法建设的通知》通知内明确写明:“三日之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将已发予以强制拆除”半月已过,任然不见相关执法单位有任何动作。请问执法是否只停留在书面阶段。低层业主的安全谁来保障!
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文〔2014〕28号),第二点第(五),东侨支队负责东至宁德师院,西至宁川路(不含路面部分),南至贵岐村,北至东侨工业园区,该区域属东侨开发区管辖,不属于我区治违范围。(蕉城两违办于 2016-10-31 09:59回复)
关于诉求中反应的泰禾红树林3号楼楼顶违建情况,我区一直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执法程序。对于超出期限未自行拆除的,依据法律程序,对相关业主进一步下达《关于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催告通知》。同时,鉴于该小区在营销过程中存在越权承诺顶楼供业主使用的情节,10月21日,市治违办组织东侨治违办、泰禾红树林开发商、物业公司及相关业主召开专题会议,开发商承诺将由物业公司出面,联合社区,采用柔性方式,合理疏导,劝说顶楼业主,让其自行拆除已施工部分。下一步,我区将督促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加强监管并立即整改。
附件:宁德市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泰禾红树林顶楼施工问题的情况说明
(两违办于 2016-11-15 09:00回复)
附件:09-00-10-扫描1.PDF
 09-00-16-扫描100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