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赵光富于4月11号在网上写信给上虞信访局,标题:若上虞司法局仍旧不肯公正解释7个老问题,我赵光富照样骂该局新任局长是狗官,查询码88080672519980289183。于近日收到网上答复。该答复果然不出我所料,仍旧是恶意炒冷饭,跟我耗时间。看来这位新上任的该局局长吴焕九也和原局长胡富春一样,也是条只会单一“汪,汪,汪”叫,不会发出其它任何声音的疯狗,恶狗,垂死挣扎的毒狗!我所向你们提的问题我已多次提过,现第1001次再次提出如下:一,再次要求你局公开,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合法解释7个老问题,二,再次要求你局出示2012年3月所谓的答复书,三,再次要求你局对调处工作人员的表达方式进行合理解释并再次要求出示相关文字资料。吴焕九,龚建龙,孟立标你们这帮恶官,狗官,昏官,庸官睁开你们的犬眼去好好查一查,省厅绍局的答复是何年何月?而我的7个问题是根据录音光盘整理而来的,而我的第一张录音证据光盘产生于何年何月?孟立标你这个畜牲,你3月6号来我家不是真正来解决问题的,是另有恶意的。因为此时正好是全国两会召开之际,你们怕引来麻烦等,反正你们自己狗肚明白。这又是你们的一计毒计!吴焕九,龚建龙,孟立标你们这帮恶官,狗官,昏官,庸官如果仍旧是仍旧还是仍旧,我赵光富就到死跟你们没完!!!
赵光富:你所反映的问题,已多次答复,现再次答复如下:因浙江舜杰律师事务所代理你与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后,你对该所办案结果不满,于2010年9月向我局投诉,2010年11月,在我局职能科室的调处下,你与浙江舜杰律师事务所达成协议,该所退还代理费并对你进行适当补助。在工作人员不知情的前提下,你对当时对调处过程中进行了录音,你所称的“7个问题”是我局个别工作人员在调处你与浙江舜杰律师事务所纠纷过程中的表达方式问题,你当时在调处并达成协议过程中表示理解。在以后的多次电话沟通中,也向你做过多次说明。在你与舜杰律师达成协议后,你又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此事,后经双方协商,你已于2012年1月21日自愿与浙江舜杰律师事务所再次达成协议,并已履行,你也作出息访承诺。2013年6月,经上虞区政法委协调,也再次对你进行了补偿,你又作出息访承诺,并签订息访承诺书。(你在息访承诺书中承诺从此不再对经济补偿金纠纷诉讼全过程所涉及的人与事进行信访、上访、投诉。如有违反,本人愿意交还先后三次补助金)。你所称的“7个问题”,已于2012年3月向你进行解释,你个人表示理解,后我局工作人员也多次在你来访、来电过程中对你进行解释。 你所反映的信访事宜,已由浙江省司法厅“浙司办函2011[107]号”答复,绍兴市司法局于2011年2月、2012年5月两次向你明确说明。 如果你有新的证据证明浙江舜杰律师事务所的代理行为给你造成损失,建议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虞区司法局2017年4月28日
上虞区司法局 2017/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