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假158天和180天的界定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女方产假延长为158日至180日,158日和180日是如何界定的?员工放产假应该按158天还是180天计算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具体情况由用人单位视工作情况而定,但最低不得少于158天。
龙岩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8月4日
(龙岩市卫计委于 2017-8-4 15:1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