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永定县有很多老师拿着政府的工资,却根本没上课,私自在外面或其他单位上班,这样的现象,教育局和人事局视而不见,当作不知道。即使有清查,也只是浮于形式,走走场。难怪永定教育如此之差,希望政府部门给予重视,彻底清查此事。
刘同志:
你好!现就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局历来重视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管理:2007年9月印发《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2009年4月根据试行情况和永委(2009)32号文件精神要求,对试行的《规定》进行修订,正式印发《永定县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管理的若干规定》(永教综【2009】76号)。严格教师管理,借用外单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按有关程序审批;每年的1月、4月、9月定期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有无此类人员都应由学校校长、经办人签名、学校盖章后上报,同时,其它时间段若有此对象,要求学校及时上报。2011年以来,在编不在岗被解除聘用合同5人:2011年城关中学林某某、2012年陈东学校卢某某、2013年侨光中学朱某某和陈东学校黄某某、2014年3月三堡中学沈某某(已报公务员局,待批复)。
此外,2011年以来,由于个人原因,个别教师不安心教学工作,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人事部门批复,解除聘用合同19人。
感谢你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今后我局仍将进一步严格教师管理,杜绝教师在编不在岗现象。
永定县教育局
2014年4月28日(永定区教育局于 2014-4-28 15:4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