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中旬,永定区房产公司组织职工去台湾旅游,每人一万二千元的旅游经费,请问领导们你们知道吗?拿着纳税人的钱去旅游,好潇洒!
难怪众多房产公司开发楼盘一直不搞验收
房产公司是私人企业的话,组织职工旅游是好事,如果是房管局那就麻烦了
把时间讲清楚.叫纪委查哈子
1,既然是公司,就是企业纳税人,为什么又说拿着纳税人的钱?帖子发得不明不白。
2,如果是私企,让员工去旅游,属于公司福利范畴,跟上面领导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3,如果是国企,让员工旅游,只要上面审批,也无可厚非,企业创造利润 了,为什么不让 员工分享红利呢??
楼主可能喷得是类似房管局这种等着上面拨款,自己不创造财富的行政事业单位吧。这种才是拿着纳税人的钱去旅游。
去查查房产公司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各位就明白了
带动台湾旅游市场
是事业单位哈是私企哦,要是是私企说明老板大气,要是是事业单位就问题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