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秀花园房价问题

本人想在挺秀花园购买一套住房以便孩子读书,到售楼部了解了一下均价1.3万一平米,我看中了一套小两房,回家查了一下销售价格竟然高于备案价近300元。根据有关规定,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你好:
你反映的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房[2010]18号)文件规定,预售价格变动幅度原则上不超过±5%,具体由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确定。预售方案中申报的预售价格变动幅度等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事先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交书面说明,经备案后在销售现场公示。
2015年7月,省住建厅出台《关于继续执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函》(闽建房函[2015]38号),第四条第一点规定:商品房预售许可部门对预售价格变动幅度不进行限制。物价部门对商品房预售价格及其变动幅度不进行备案。
目前,我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已对商品房预售价格不进行限制。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6-9-19 10:5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