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PT13121000045继续诉求:市民5月9日通过网站评价表示:其在2008年时就已缴纳费用安装了水表立户,并有当时缴纳的发票。(见附件)
象峰自然村包括诉求人的家庭地址所处位置在山区,饮用水所需水压不在西天尾镇自来水厂供水范围内,因此象峰村在2007年左右,通过多方渠道筹集资金,利用原有取水点,通过管道改造和合理布局,对全村取水管道进行整合,对愿意参加的农户收取200元(也是诉求人所说的立户费)建设费用,本完成村村通自来水,但毕竟是靠天然山区渗水做水源,受气候等因素影响;没有可持续水源可供,也正是水源地和水压的不确定性。因此该项目的利用率不是很高,各个时段的供水出现时断时续也是难免的,希望诉求人谅解,请相信供水问题绝没有与诉求人的签约与否相挂钩。再说,象峰村在磐龙山庄征迁范围内的其他未签约户,也没有因为征迁问题而断水,即使有因施工过程中管线损坏,村里也立马派人维修,保障村民的用水需要。(西天尾镇人民政府于 2014-5-21 17:0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