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死亡25人 九江高速交警重拳整治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在高速公路上行车,部分驾驶人在进入匝道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这样极易引发交通事故。12月27日,记者从江西高速交警二支队获悉,警方将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进行重拳整治。
  转向灯是表示汽车动态信息的最主要装置,车辆在变更车道或转弯时开启,为行车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是,在日常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过程中,绝大部分驾驶人都曾有过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行为。
  据交警部门统计,2014年,江西省高速公路因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违法行为所引发的匝道路段交通事故共450起,死亡14人,2015至11月23日,共发生394起,死亡11人。
  江西高速交警二支队团支部书记、一大队副大队长胡嘉告诉记者,车辆进入和驶离高速公路匝道,必须要提前打转向灯,给后车以提示。如果驾驶人不按规定打转向灯,突然变更车道,后车若未保持安全距离,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11月21日,一辆小型轿车沿福银高速公路从九江往南昌方向行驶,至某匝道处,在未开启转向灯的情况下变更车道,并突然降低车速,导致其后方的一辆厢式货车在避让过程中发生侧翻,车上乘车人甩出车外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胡嘉说:“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在高速公路隧道内超车,骑、轧车道分界线的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记者了解到,为全面预防和减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高速交警二支队将在辖区重拳整治对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将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人人有责 从自身做起
城区也应该整顿。
好好整治超载超限改装大货车吧
应该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