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化妆品冒用批准文号

本人在京东欧野化妆品专营店( 台州欧野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台州市界牌路250号),购买一款魔香索菲亚烫发水,批准文号G20140387,但经查询得知其备案名称应为索菲亚烫发水,根据化妆品标签标示管理规范规定产品名称应与备案凭证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所载明相关内容一致,并与备案时一致,结合涉案商品委托方为台州欧野贸易有限公司,产品名称为魔香索菲亚烫发水,根据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第十六条规定该公司应为魔香索菲亚烫发水特证持有人,其标示批准文号属冒用无证生产,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瑕疵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鉴于以上事实特此投诉举报
李飞:您于2017年10月26日反映的台州欧野贸易有限公司应为魔香索菲亚烫发水特证持有人,其标示批准文号属冒用无证生产问题。我们于2017年10月26日受理。经调查,台州欧野贸易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白云区莱丹精细化工厂不存在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关系。据欧野公司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实为代销合同,“魔香”作为欧野公司的商标,经当事人授权给莱丹精细化工厂,实为商标授权。对于台州欧野贸易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白云区莱丹精细化工厂产品包装中标签标注不规范问题,当事人已更换新包装。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联系人:沈灵剑 联系方式:0576-88855319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2017年11月2日
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2017/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