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母亲不在了有出生证明小孩能报户口吗
燕玲:
您好!你的来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按照《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闽公综[2014]447号)文件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四条规定:“非婚生子女,提交下列材料,向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经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办理:(一)《出生医学证明》;(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三)落户方非婚生育子女《声明》。向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亲子司法鉴定书。”
综上所述,你需取得与孩子的DNA亲子鉴定书后,凭出生证、亲子鉴定书、户口簿、身份证前往辖区派出所办理即可。
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公安局于 2017-10-10 17:0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