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一期业主缴费已有二年,二期交房也有一年了。我是二期的业主。业主的不动产到今天都没有办理好。禹州四月份已经将业主产权资料已经提交到不动产。目前不动产交易中心还未业主办理好证件。政府部门办事效率太低了,请问什么时候能办好。给予大家一个时间。还是说禹洲城上城是不能办理不动产。请相关领导给予批示。
罗旭东:
你咨询禹洲·城上城项目不动产权证办理情况的有关事项(诉求编号:LY17070800047)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主要诉求:咨询禹洲·城上城项目不动产权证办理情况。
二、核实情况及处理意见:经查,“禹洲·城上城”项目业主为龙岩禹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2至7、12、16、17、21、25幢楼已于2017年5月办理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其余楼盘该项目业主至今未向我中心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若你所反映的房屋位于2至7、12、16、17、21、25幢楼之外的楼盘,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63号令)第二十四条“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建议依《商品房购销合同》条款约定督促该项目业主(龙岩禹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的规定,提供不动产权属来源及相关材料至我中心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我中心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时限内及时依法依规予以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若你反映的房屋位于2至7、12、16、17、21、25幢楼之中的楼盘,我中心已于2017年6月开始陆续收到该项目分户登记材料,并在法定时限内及时依法依规办结禹洲·城上城不动产权证户数222户。建议依《商品房购销合同》条款约定督促该项经办工作人员(梁先生电话:18650833315)及时将你户相关材料送至我中心,我中心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时限内及时依法依规予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龙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龙岩市国土资源局于 2017-7-12 15:5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