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在嘉兴二个分所,桐乡一个审计师会计事务所在嘉兴市财政局监管下还在乱审国有资产!

举报:桐乡市审计局开办的直属桐乡市审计师会计事务所审计作价为2785万东方大酒店房地产经杭州永正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嘉兴分所审计为只有848.7万元,少出了1822.3万元一案:一,中外合资桐乡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该企业到1998年5月21日止,欠农业银行桐乡市支行贷款本息2671万元(其中本金2400万元,利息271万元),由于企业无力按时归还贷款,逐于同年5月21日与农业银行桐乡市支行签订《以资抵债意向书》约定以企业酒店主楼5-14层楼层房地产(房产4822.21平方米,土地1716.46平方米折合:2.265亩)及附属设备实物资产作贷款抵押,以1998年5月25日为评估基准日,由企业委托由桐乡市审计局开办的直属桐乡市审计师会计事务所[桐审事评[1998]43号]:评估报告作价:2785万元全部还清了农行贷款本息2671万元债权的债务。企业用这一实物资产作价抵偿于1998年9月报经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批准。桐乡市支行应当反还给中外合资桐乡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企业114万元。二,农业银行桐乡市支行于2003年9月启动了上述抵债资产处置程序:由嘉兴市分行指定,桐乡市支行于2003年9月24日委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嘉兴分所对上述抵债资产进行评估,中磊嘉兴分所评估报告书[中磊嘉评报字(2003)第077号]显示:抵债资产以2003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格为:1544万元,这个价格由农业银行桐乡市支行以桐农银[2003]276号文报送嘉兴市分行批准。于2003年11月18日由桐乡市支行行长,杨胜奇与本行原职工朱建良(以自然人身份的名义)签订协议转让转为由朱建良个人所有。综上所述:由农行桐乡市支行对上述抵债资产1998年接收:2785万元,到2003年处置卖出:1544万元。即:2785万元-1544万元=1241万元,全国各地房地产都在升值足以证明:五年间不但未升值反而农行桐乡市支行这一国有抵债资产下降被流失1241万元。三,对农行桐乡支行这一国有抵债资产下降被流失1241万元的违规违纪问题,我们向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举报,其责令农行嘉兴市分行于2011年8月20日委托杭州永正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国家一级资质)重新评估,正房公司出具的《房地评估报告》[杭永房地估嘉字(2011)第8D063号]显示:中外合资桐乡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5-14层农行桐乡支行国有抵债资产1998年5月25日的市场价值为848.7万元。2003年7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1300万元。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采信了杭州永正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国家一级资质)的重新评估价格为依据以予认定。现己经国家财政部复查决定以予维持,至今长达6年之久无法推翻。经折算:中外合资桐乡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到1998年5月21日止,欠农业银行桐乡市支行贷款本息2671万元(其中本金2400万元,利息271万元),用酒店5-14层抵给农行桐乡支行国有抵债资产1998年5月25日的市场价值为848.7万元。中外合资桐乡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应补赔给农行桐乡支行为2671万元-848.7万元=1822.3万元。综上亊实与理由所述:因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对乱审的审计师会计事务所至今末处罚决定,所以今要举报上述在嘉兴市二个分所,桐乡市一个审计师会计事务所在嘉兴市财政局监管下现在还在乱审国有资产!要求市政府对乱审的审计师会计事务所作出处罚决定,对上述中外合资桐乡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5-14层抵债资产立案重新评估作出处理意见的诉求。此致嘉兴市人民政府举报人:中外合桐乡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181名下岗失业职工2017年9月4日
沈建清等181名下岗失业职工:  你于2017年9月5日向嘉兴市领导信箱举报:桐乡市审计师会计事务所审计作价为2785万东方大酒店房地产经杭州永正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嘉兴分所审计为只有848.7万元,少出了1822.3万元。  经调查,你举报的事实不存在。  若你对此答复不服,可向上一级信访部门反映。                              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9月5日
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09/05